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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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2月25日举行,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深圳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深圳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本级2003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