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0:46:47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部财[2011]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高校,部管各社会团体:

经研究,我部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部机关,部属(管)各单位(含部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管社会团体、部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转制新闻出版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 任务目标

在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结合我部及部属(管)各单位实际,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部机关及部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部管社会团体和部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部属(管)各单位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我部“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部相关领导的变动情况,对我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名单见附件1),由苗圩部长担任组长。我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在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四、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部机关及部属(管)各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底)

我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为部机关、部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管社会团体、部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部机关及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09年和2010年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的整改情况进行;部管社会团体、部属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复查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复查过程中,各单位要自行组织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公示函和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2、3)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4),并附文字说明。各单位务必于5月31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报的视为全面复查“零申报”单位。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部将选取部分单位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和部内重点抽查。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部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将重点关注:

1.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2.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3.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5.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将在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重点抽查将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或与其他专项工作、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将按照《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8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在此阶段,中央“小金库”治理机构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若选取我部及部属(管)单位作为重点抽查对象,部机关及部属(管)各单位要全面认真配合督导、抽查工作。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2009年、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2011年全面复查、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整改落实、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各单位首先要抓好2009、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单位要按时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填报《“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并附文字说明,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部将研究制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单位要形成长效机制建设报告,同时填报《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附文字说明,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各单位治理机构要对下属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小金库”治理成果。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取部分单位,对其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各单位要将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以及需要调整和补充的相关报表,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有关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骨干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

(六)按时完成工作,及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在2011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要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报告和报表材料,确保全年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我部在治理“小金库”过程中,将继续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zhilixjk@miit.gov.cn

举报电话:010-6601788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附件2:公示函参考格式(略)

附件3:承诺函参考格式(略)

附件4:“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附件5:“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6: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附件7:填表说明

附件8: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略)

附件4

“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全面复查基本情况1       
1单位总户数2       
2复查单位户数3       
3复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户数4       
4复查发现“小金库”个数5       
截至2007年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6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7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8       
1财政拨款/政府补助9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       
3政府性基金收入11       
4罚没收入12       
5会费收入13       
6捐赠收入14       
7经营收入15       
8投资收益16       
9资产(资源)处置、有偿使用收入17       
10附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上缴收入18       
11其他19       
2008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使用合计20       
1弥补经费、成本费用21       
2购建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支出22       
 其中: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23       
3工资、奖金、津补贴、福利、礼品礼金等支出24       
 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25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职务消费支出26       
6私分、贪污27       
7其他28       
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29       
1现金和银行存款30       
2有价证券31       
3固定资产原值32       
4股权和债权33       
5其他34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金额)35       
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36       
 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7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38       
3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39       
 其中:以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0       
  虚列利息支出、手续费、虚假理赔等套取资
金设立“小金库”
41       
  以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2       
4转移资产、资金设立“小金库”43       
5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44       
 其中: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5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5

“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万元

  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小金库”问题纠正情况1       
1发现“小金库”个数2       
2纠正处理“小金库”个数3       
“小金库”问题处理情况4       
1应上缴财政金额5       
 已上缴财政金额6       
2应补缴税款金额7       
 已补缴税款金额8       
3应退还金额9       
 已退还金额10       
4应追回违规支出金额11       
 已追回违规支出金额12       
5应纳入单位账内核算金额13       
 已纳入单位账内核算金额14       
处理处罚处分和通报情况15       
1受单位内部处理人数16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17       
  处理县处级人数18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19       
2受行政处罚单位情况20       
 其中:受行政处罚单位个数21       
  对单位罚款金额22       
3受行政处罚个人情况23       
 其中:受行政处罚人数24       
  对个人罚款金额25       
4受组织处理人数26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27       
  处理县处级人数28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29       
5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30       
 其中:处分厅局级人数31       
  处分县处级人数32       
  处分科级及以下人数33       
6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34       
 其中:处理厅局级人数35       
  处理县处级人数36       
  处理科级及以下人数37       
7通报的案件数38       
8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39       


负责人: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件

项目行次合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备注
加强教育1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2       
  修订完善现有制度3       
  制定出台新制度办法4       
  其他5       
完善制度6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7       
  修订完善现有制度8       
  制定出台新制度办法9       
  其他10       
深化改革11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12       
  完善细化现有制度13       
  制定出台新制度14       
  其他15       
强化监督16       
 其中: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17       
  完善细化现有制度18       
  制定出台新制度19       
  其他20       
其他21       
 总计22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7:

填 表 说 明

为提高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报表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对专项治理报表填列工作说明如下:

一、《“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附件1)

(一)此表统计2011年全面复查期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

(二)凡列入治理范围内的单位,在全面复查结束后,不论有无“小金库”问题,都要按照要求报送《“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各事业单位(含已转制新闻出版单位)负责其所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复查统计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

(三)表头填列复查单位的单位名称。

(四)此表由六项组成。

第一项“小金库”个数计算方法为:一个账户为一个“小金库”,由个人管理或固定地点存放的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权证、股权和债权凭证等,按照管理人或存放地点的数量确定“小金库”个数。

第二项2007年底(部机关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为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资产原值按取得时价格(价值)填列。

第三项2008年(部机关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第四项2008年(部机关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为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支出合计,按照支出实际发生数填列,其中“购买消费卡支出”指购买银行储值卡(券)、购物卡(券)、加油卡(券)、电话卡(券)等的各类支出。

第五项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填列截至复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第六项“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该项下的各种形式设立的“小金库”合计金额应当与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金额一致。

(五)此表第五项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应当等于第二项加上第三项减去第四项再加上第四项下期末存在的资产原值(第19行)。

二、《“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一)此表统计自2009年“小金库”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至填报日的整改落实情况。此表由各单位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或牵头部门汇总填报。

(二)此表由三项组成。

第一项“小金库”问题纠正情况中“纠正处理”指已完成财务、税务等处理。

第二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按照应纠正处理和已纠正处理的实际情况填列。

第三项处理处罚处分和通报情况,受单位内部处理按照单位内部所作出的处理处罚人数填列;受行政处罚单位和人数按照民政、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人数和单位数填列;受组织处理人数按照组织部门处理的人数填列;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人数填列。

三、《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3)

(一)此表统计自2009年至今建立或完善的与防治“小金库”有关的规章制度。此表由各单位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或牵头部门汇总填报。

(二)此表由四项组成。

第一项加强教育,主要指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促使各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小金库”问题发生的各类规章制度。

第二项完善制度,主要指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内控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第三项深化改革,主要指从深化各项改革入手,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源上铲除“小金库”生存的土壤。

第四项强化监督,主要指从加强监管和惩治违法行为入手,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各类规章制度。

各项所提的“强化现有制度执行的措施”,是指在强化制度执行力方面所补充的制度规定或下发文件等措施的件数。

四、其他说明

(一)报表中填列“其他”项目的必须在备注中予以说明,每个阶段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特别是创新的方式方法也应予以说明。

(二)“账户”包括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及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有账号和户名的账户。

(三)“小金库”中有外币的,按照截至复查或重点抽查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四)各张表格上报时,在表头“填报单位(盖章)”处注明单位预算代码;无预算代码的单位,注明组织机构代码。

(五)附件:2-8等报表格式可登陆工信部财务司网站(网址:http://cws.miit.gov.cn)文件发布栏目下载。

五、报送要求

(一)为便于统计汇总,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表填写,不得修改报表格式。

(二)请按照方案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各阶段材料(在报送书面报表的同时,还需报送以光盘存储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