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穗办[2007]5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继去年在机关中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后,又一项旨在推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活动。市直各机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即“三服务、二促进”)的目标,忠实履行自身职责,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清正廉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起党政机关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2007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一年。市委决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字〔2007〕1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提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关键,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发挥机关“三个走在前面”的排头兵作用,努力在机关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和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到实处,在机关形成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二)以机关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总任务和“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落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直机关的重要职责。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求全市机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准则,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水平,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近两年来,全市市直机关广大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排头兵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机关作风建设仍然有不少薄弱环节,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缺乏紧迫感,惠民、便民的观念和措施有待完善和落实;有的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工作效能不高,“办事难”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追求阔气排场,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机关党建在党建全局中的示范作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主要任务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实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三服务、二促进”)的目标。具体任务是:
(一)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牢固树立“爱民”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立足于本单位的职能范围,大力推进“利民”举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完善“惠民”政策,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主动实行“便民”措施,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依靠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坚持求真务实,着力推动广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作违背客观规律的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努力促进广州经济科学发展。坚持察实情、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深入调查研究,同基层群众一起开创工作新局面,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三)坚持勤政廉政,着力塑造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艰苦奋斗,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习气,珍惜民力,珍惜财力,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勤俭办一切事情。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在机关率先构建起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树立起人民群众满意的勤政廉政公仆形象。
三、主要做法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市直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机关特点和各部门自身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风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重点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夯实机关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编印《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资料》。机关党组织要安排作风建设内容的专题组织生活。市委领导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各机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作风建设讲一堂党课,或作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下半年召开市直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进典型报告会,促进学习教育的实效。学习教育要贯穿机关作风建设年的始终。
(二)开展民情调研活动。
各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三服务、二促进”民情调研,深入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差距,制定措施,进行落实整改。要把民情调研作为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政策的具体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直接掌握民情民愿。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3个月。清理整顿“文山会海”,从本单位做起,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文件的篇幅和发放范围,使机关党员干部真正从“文山会海”中摆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三)开展惠民便民实践活动。
各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实施“惠民工程”,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惠民工程项目立项,年内做好若干件人民群众直接得益的惠民实事。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群众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推行便民服务,重点解决“办事难”问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具有审批职能的机关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形成便民工作机制,下半年对市直机关便民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务劳动等,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四)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
认真实施《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切实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提升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办文时间,有条件的机关可试行绩效管理,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机关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注重和追求工作实效,提升机关效能。
(五)开展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今年是“基评”活动评选年,也是“基评”活动20周年。各机关要把今年的“基评”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6月前通过问卷调查、走访重点对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进行一次作风存在问题的自查自评,对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认真扎实的整改;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效作为2006-2007年度“基评”的重要依据,纳入自查、基层评议的内容。进一步发挥“基评”投诉电话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投诉机制和督查整改机制。组织“基评”活动20周年纪念活动,全面回顾总结我市机关作风建设的经验,召开机关作风建设理论研讨会,探索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律,努力形成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开展廉政建设活动。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报告会。在市直机关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年内进行一次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检查。各机关单位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等重点部门、岗位、人员的监督,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完善监管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各单位都应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控制和规范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七)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在市直机关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阅读进机关”系列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公务用车文明驾驶活动。开展机关办公文明用语、公务礼仪抽查。9月份组织好第11届市直机关文化活动周活动,举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书画作品展览,在机关干部中倡导和培养健康正派的生活情趣,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活动期间,市直机关单位要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协助组织。各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高度重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今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指定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责任部门,要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
(二)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要从实际出发,防止形式主义,用好的作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直各机关单位开展活动的方案于4月底报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三)找准问题,切实整改。找准并切实整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关键。各单位要在找准问题、落实整改这两个环节上狠下功夫,通过学习讨论、民情调研、基层评议等活动,认真排查找准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使活动真正收到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效。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宣传、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借助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做好机关作风年的宣传,在机关及社会上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宣传氛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定期编印《简报》,及时交流活动信息。
(五)总结验收,注重实效。今年年底,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机关效能能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检验标准,对市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民情调研、惠民便民实践、改进作风、勤政廉政和创建文明机关的成效进行总结验收。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将结合2006-2007年度“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表扬)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进行。
各区、县级市机关参照市的做法,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发布文号: 穗办[2007]5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继去年在机关中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后,又一项旨在推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活动。市直各机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即“三服务、二促进”)的目标,忠实履行自身职责,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清正廉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起党政机关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在市直机关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2007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一年。市委决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字〔2007〕1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提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关键,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发挥机关“三个走在前面”的排头兵作用,努力在机关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和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加快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到实处,在机关形成八个方面良好风气。
(二)以机关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总任务和“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落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直机关的重要职责。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求全市机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准则,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水平,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近两年来,全市市直机关广大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排头兵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机关作风建设仍然有不少薄弱环节,有的群众观念淡薄,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缺乏紧迫感,惠民、便民的观念和措施有待完善和落实;有的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工作效能不高,“办事难”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追求阔气排场,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机关党建在党建全局中的示范作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主要任务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实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三服务、二促进”)的目标。具体任务是:
(一)坚持以民为本,着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牢固树立“爱民”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立足于本单位的职能范围,大力推进“利民”举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完善“惠民”政策,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主动实行“便民”措施,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依靠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坚持求真务实,着力推动广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作违背客观规律的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努力促进广州经济科学发展。坚持察实情、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深入调查研究,同基层群众一起开创工作新局面,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三)坚持勤政廉政,着力塑造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艰苦奋斗,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习气,珍惜民力,珍惜财力,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勤俭办一切事情。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在机关率先构建起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树立起人民群众满意的勤政廉政公仆形象。
三、主要做法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市直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机关特点和各部门自身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风党纪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重点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夯实机关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编印《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资料》。机关党组织要安排作风建设内容的专题组织生活。市委领导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各机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作风建设讲一堂党课,或作一次专题辅导报告。下半年召开市直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进典型报告会,促进学习教育的实效。学习教育要贯穿机关作风建设年的始终。
(二)开展民情调研活动。
各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三服务、二促进”民情调研,深入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差距,制定措施,进行落实整改。要把民情调研作为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政策的具体行动。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直接掌握民情民愿。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2个月,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3个月。清理整顿“文山会海”,从本单位做起,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文件的篇幅和发放范围,使机关党员干部真正从“文山会海”中摆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三)开展惠民便民实践活动。
各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实施“惠民工程”,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惠民工程项目立项,年内做好若干件人民群众直接得益的惠民实事。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群众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要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推行便民服务,重点解决“办事难”问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具有审批职能的机关要实行一站式服务,形成便民工作机制,下半年对市直机关便民服务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务劳动等,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四)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
认真实施《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切实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提升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办文时间,有条件的机关可试行绩效管理,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机关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查,注重和追求工作实效,提升机关效能。
(五)开展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今年是“基评”活动评选年,也是“基评”活动20周年。各机关要把今年的“基评”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6月前通过问卷调查、走访重点对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进行一次作风存在问题的自查自评,对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认真扎实的整改;把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效作为2006-2007年度“基评”的重要依据,纳入自查、基层评议的内容。进一步发挥“基评”投诉电话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投诉机制和督查整改机制。组织“基评”活动20周年纪念活动,全面回顾总结我市机关作风建设的经验,召开机关作风建设理论研讨会,探索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律,努力形成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开展廉政建设活动。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报告会。在市直机关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年内进行一次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检查。各机关单位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等重点部门、岗位、人员的监督,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完善监管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各单位都应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控制和规范公务消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七)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在市直机关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阅读进机关”系列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公务用车文明驾驶活动。开展机关办公文明用语、公务礼仪抽查。9月份组织好第11届市直机关文化活动周活动,举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书画作品展览,在机关干部中倡导和培养健康正派的生活情趣,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活动期间,市直机关单位要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机关作风建设情况,此项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协助组织。各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高度重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今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指定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责任部门,要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
(二)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要从实际出发,防止形式主义,用好的作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直各机关单位开展活动的方案于4月底报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三)找准问题,切实整改。找准并切实整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关键。各单位要在找准问题、落实整改这两个环节上狠下功夫,通过学习讨论、民情调研、基层评议等活动,认真排查找准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使活动真正收到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效。
(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宣传、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借助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做好机关作风年的宣传,在机关及社会上形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宣传氛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定期编印《简报》,及时交流活动信息。
(五)总结验收,注重实效。今年年底,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机关效能能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检验标准,对市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民情调研、惠民便民实践、改进作风、勤政廉政和创建文明机关的成效进行总结验收。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将结合2006-2007年度“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表扬)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进行。
各区、县级市机关参照市的做法,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