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阳市纪委、阜阳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05:50:29
发布部门: 中共阜阳市纪委、安徽省阜阳市监察局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党委),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正县级事业单位党组织: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阜阳跨越式发展之际,我们迎来建国57周年国庆节和2006年中秋佳节,全市人民群众共同沉浸在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中。每逢佳节倍思亲,重大节日要思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许”等廉洁从政的规定,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当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现就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务必严格遵守。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习《江泽民文选》为前提,以传达贯彻和落实市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倡议书、廉洁承诺以及举办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教育等活动,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之风,努力营造喜庆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气氛。
二、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二是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三是严禁接受单位、企业或私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五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六是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婚丧娶嫁之机收钱敛财;七是严禁用公款变相旅游、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下级不得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八是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各地各单位车辆由本单位统一自行封存。
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仅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承诺和践诺,而且要亲自抓、直接管。管好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两节”期间领导干部执行“八个严禁”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主要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进行明查暗访,组织力量对公车封存和值班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的案件要公开处理,及时曝光,并对主要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人员的管理,保证举报网络的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四、认真传达贯彻,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广泛开展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务必于10月20日前报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