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2:16:33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并旅党字[2006]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旅游行业的实际,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对这个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这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其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要坚决纠正在各项旅游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基本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以及旅游经营等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的商业贿赂行为。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三、专项工作的基本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作为今年旅游行业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民主评议旅游政风行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要抓紧部署安排,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特点和种类,掌握情况,找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对工作不力的,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按照专项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督促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还要认真查找职能部门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鼓励旅游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积极举报投诉,并注意保护好投诉举报人。坚决打击、严肃查处极少数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坚决纠正少数旅游企业以佣金、回扣、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以此为契机和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力度,将旅游市场整治和规范贯穿到行风建设整个过程之中,解决各种损害游客利益的问题,更好地维护旅游经营单位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使旅游行风建设不断取得实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人员认真排查,一经查实,要依法查办,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涉及商业活动收受贿赂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相对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修订完善旅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六、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组 长:马 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金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耀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办公室主任:张贵河(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副 主 任:张 莹(行业管理处处长)
刘小平(规划统计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王少华(办公室主任)
任健儒(市场开发处处长)
黄建宏(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秉福(旅游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赵如战(旅游培训中心主任)
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报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切实把专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在局党组和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处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局办公室负责检查局机关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行业管理处负责检查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旅行社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市场开发处负责检查旅游宣传领域及外地旅游部门和企事业来并旅游推介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规划统计处负责检查旅游景(区)点开发、旅游景(区)点A级评定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政策法规处负责制定有关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机关支部负责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旅游执法监察大队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责做好旅游市场规范整顿的检查工作;旅游培训中心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责做好导游员资格培训考试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各部门自查工作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并写出书面报告报监察室。

太原市旅游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