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2020年07月07日02:16:39
发布部门: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办[2006]24号

《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5月16日
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5)3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的相关实施意见,根据《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现就大力发展有深圳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高品位城市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廉政建设和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为重点,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形成敬廉崇洁、扬荣弃耻的社会风尚为目标,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建设与中华民族和党的优良传统相传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相协调、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相促进的具有深圳特色的廉政文化,为我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从政道德建设,培育优良的党风、政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二是坚持面向全党全社会。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采取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将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三是坚持扬清抑浊。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反对假恶丑,营造廉荣腐耻、正气昂扬的文化氛围。四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紧密结合起来,把塑造人格与规范行为统一起来,扎扎实实打造廉政文化。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积极满足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廉政文化需求,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廉政廉洁素养。六是坚持务实创新。从深圳的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把握热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特别要立足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廉政文化成果,形成开放兼容、追求卓越的独具深圳特色的廉政文化。
(三)总体目标。在3~5年内,通过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全市廉政文化资源,更加扎实地推进以舆论宣传、思想教育、法纪学习、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廉政文化工作,全面繁荣以先进理念为支撑、一流阵地为载体、优秀作品为亮点、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基础的廉政文化事业,实现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显著提高,广大市民反腐倡廉意识的明显增强,“廉荣腐耻”的社会文化氛围浓厚。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在全市形成共建廉洁深圳和谐深圳的强大凝聚力,使我市在改革开放、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城市建设中充分展示廉政文化魅力。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由市、区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单位结合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文明机关活动来开展。主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使勤政、廉政、善政成为广大干部最基本的从政意识,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章的再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紧密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八荣八耻”观念。让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从政十德”,做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长期考验。2007年前,重点在领导干部中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人事纪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等内容的教育,与从严惩处相结合,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收送“红包”、“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不法行为;从根本上遏制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现象,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使领导干部自觉成为廉政文化的实践者、倡导者和示范者。
培育勤政、廉政、善政的机关作风。在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开展《党章》的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修养”的道德实践活动。把教育、制度、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施行《公务员法》和《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坚决执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中强化党纪责任追究的意见》,严格落实《深圳市构建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万人评议机关”、“行风评议”等活动,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大力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着重在机关反对以权谋私,提倡掌权为民,培育“做牛不做鼠”的风气;反对“潜规则”,提倡“显规则”,培育依法行政、阳光服务的风气;反对庸碌无为,提倡“能力席位”,培育能上庸下、尽职尽责的风气;反对当老好人,提倡坚持原则的精神,培育勇于监督、敢抓敢管的风气。对不良风气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执纪执法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运用思想教育、责任追究等措施综合治理,确保取得成效。
健全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制度。一是坚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度。每年突出一个主题,集中整治一两个倾向性的问题。二是健全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廉政教育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列为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要集中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带头接受教育,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授廉政教育辅导课至少一次。三是完善廉政培训制度。在市、区党校设置廉政建设教研部,加强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开设“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政道德”、“党纪政纪法纪”、“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课程,分期分批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培训。四是建立廉政法规的学习和考核制度。市纪委预防研究室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每年将需要学习的廉政法规汇编成册,由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要严格考核。五是建立廉文荐读制度。结合一年一度的“读书月”活动,向干部推荐优秀的廉政书刊,组织阅读和交流学习体会。六是落实廉政诫勉制度。在重大节日和领导干部过生日时,通过发祝贺性短信等形式,进行温馨式的廉政诫勉;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七是建立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廉政书画比赛和唱廉政歌曲、编演反腐倡廉文艺节目等形式,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着重在强化财经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改进行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
(二)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由市、区国有资产、民营经济、中介机构管理部门和驻深工委分别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配合,各企业结合经营、管理和文化建设来开展。主要围绕“反商业欺诈,反商业贿赂”,提升企业的文化精神和发展理念,培养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职业操守,增强企业员工反腐倡廉的意识,营造浓厚的企业廉政文化氛围。
倡导企业诚信守法、廉洁经营。把“诚信守法、廉洁经营”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之中。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诚信守法、廉洁经营”方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市信用协会和市总商会要有计划地举办“诚信与发展”论坛,宣扬廉洁、诚信、守法的明星企业,引导企业的诚信建设。市工商局要加强对企业诚信的监管,利用“深圳信用网”建立企业信用情况的信息化平台,并与市、区检察院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房产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信息媒体联网,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机制,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2007年前,全市大力开展“反商业欺诈,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坚持以诚实守法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自觉依法合法经营;发动企业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教育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国有企业要重点抓好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观念,切实做到民主决策、阳光理财、廉洁奉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抓好《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决策行为十条禁令》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落实,不断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民营企业要制定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规定,加强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使企业领导人员养成良好的从业操守。
引导企业员工反腐倡廉。把廉政文化有机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利用企业文化园地开辟廉政专栏、廉政之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讲座、廉政知识竞赛、反腐倡廉文艺演出等活动,营造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反腐倡廉的社会责任感,鼓励企业员工参与对企业领导人员和公务员的监督。
(三)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由市、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实施,结合学生德育教育和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来开展。主要围绕“倡廉洁、育新人”,引导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在反腐倡廉上为人师表,教育学生树立坚定的廉政信仰和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营造浓厚的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培育廉洁办学廉洁从教风气。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开展“廉洁办学、廉洁从教”的专题教育,使学校领导增强“为民办学、廉洁办学、阳光办学”的意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广大教师增强“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意识,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要不断完善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专项检查,坚决纠治学校招生走后门、乱收费和教职员工不尽责、不廉洁的现象。
在学生中开展“扬荣弃耻、敬廉崇洁”教育。结合语文、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形势与政策等课程进行教学渗透,在学生中认真开展理想信念、荣辱观、民主法制、清正廉洁等内容的教育,着重引导学生明辨“八荣八耻”,树立为民为公、诚信守法、公平正直、清廉节俭等理念,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心地纯洁、品行端正的人。在教学内容上,对幼儿园儿童,要通过教唱儿歌、观看卡通片等形式,开展“廉洁深圳我的家”的启蒙教育;对小学生主要讲述历代清官廉吏故事、老一辈革命家的高风亮节及建国以来勤政廉政先进人物的事迹;对中学生以初步学习了解廉政理念、廉政法规为主;对大学生比较系统地开展廉政思想、廉政理论和廉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廉洁教育的组织领导,重点抓好教材编写、教学软件制作、教育方式方法研究和师资队伍培养,确保教育质量。
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站、宣传栏、班级板报等阵地,开设符合师生心理特点的专栏、网页,广泛传播廉政知识和廉政理念,使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在大中小学试行“廉洁周”制度,围绕“理想”、“责任”、“诚信”、“正直”、“廉耻”、“节俭”等主题,通过班队会、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市纪委组织媒体深入报道,扩大声势和影响。大专院校要开展廉政文化研究活动,积极为“廉洁深圳”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由各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具体实施,物业管理公司协助,结合文化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来开展。主要围绕“倡廉洁、树新风”,大力开展社区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增强反腐倡廉的参与意识,引导社区内的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社区廉政文化氛围。
组建社区廉政文化建设队伍。要利用辖区内的人力资源,组建廉政文化义务宣传员、辅导员队伍,廉政文化创作和文艺表演队伍,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社区廉政文化设施。要因地制宜建廉政宣传栏,树廉政提示牌,张贴廉政宣传画,开发廉政文化景观,营造反腐倡廉文化氛围。街道文化站、社区图书室要设廉政书报和影视作品专柜,为居民接受廉洁教育提供便利。有条件的社区要建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开设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网页,设廉政文化学习室。
在社区开展“倡廉洁、树新风”活动。将“八荣八耻”和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区管理制度中,并通过知识讲座、文化论坛、文艺演出、书画展、影片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反腐倡廉理念,引导和规范社区道德生活,增强居民“共创廉洁社区、共建和谐家园”的责任意识。通过发廉政倡议、对社区内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和温馨提醒等途径,在社区大力倡导廉洁风尚。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要关心支持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社区搞好廉政教育辅导、廉政法律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五)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由市、区妇联牵头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结合“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来开展。主要围绕“廉洁文明治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筑牢家庭廉政防线,面向全社会倡清明和睦家风,造浓“治家重廉、立身重廉、教子重廉”的家庭文化氛围。
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全市开展以“人人倡廉、家家助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亲情观和监督观,增强家庭助廉意识。在重大节日,要以赠廉政条规、发廉政提示信或电子信息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廉洁自律,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倡导“廉洁文明治家”的风尚。面向千家万户,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廉洁文明治家”的理念。有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和出版“治家格言”,挖掘和集聚民智,弘扬立身重廉、治家重廉、教子重廉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倡清廉家风,建和睦家庭”为主题,制作和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展廉洁文明知识有奖竞赛、“廉洁清风进万家”文艺演出等活动,使廉洁文明治家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评选表彰“廉洁文明家庭”。结合“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开展。既要评选表彰廉洁治家、勤政为民的党员干部家庭,也要评选表彰家风清廉纯朴、对廉政文化建设有重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家庭,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建言、对腐败现象勇于斗争的文明市民家庭,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创建“廉洁文明家庭”的积极性。
 
三、挖掘和整合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资源
(一)开发廉政文化产品。由市委党校廉政建设教研室牵头成立深圳廉政文化研究会,吸纳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不断丰富深圳廉政文化的内涵,提炼有深圳特色的廉政建设先进理念,有计划地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廉政文化图书。市纪委、市监察局每年要编印反腐倡廉学习资料,摄制宣传正面典型事迹的专题片和剖析典型案例的警示片,供党员干部学习、观看。市纪委要定期编印《国外反腐败动态》,供全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阅。市、区纪委要制作廉政宣传手册和廉政指引以及经济实用的宣传品,将一些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廉政宣传片和警示片制成光盘,赠予公共部门、社会团体和图书馆,方便市民使用和取阅。市、区纪检监察和宣传、文化部门要集中人力、财力,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反腐倡廉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聘请专业人士策划制作一批优秀的廉政公益广告。城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廉政文化景观。
(二)巩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市纪委、市监察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深圳明镜网”的建设,并要与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密切合作,精心办好“直通车”、“民心桥”、“廉政直击”等反腐倡廉栏目,形成品牌效应。各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栏目和网页,拓宽廉政信息发布渠道。全市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廉政采风、专题报道、热点透视、言论宣传,及时报道反腐倡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弘扬勤政廉政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抵制腐朽思想和腐败现象,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地刊播反腐倡廉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和廉政宣传片、廉政公益广告,扩大廉政文化的传播面和影响力。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传递反腐倡廉的重要信息,积极主动地引导社会舆论。
(三)拓展廉政文化活动的平台。每年集中开展一至二项廉政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如举办“廉政文化论坛”、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歌曲创作比赛、廉政书画大赛(展)、反腐倡廉文艺汇演等,形成规模,扩大影响。同时,有关部门要把廉政文化纳入“深港文化交流与合作计划”,融入“深圳文化大讲堂”、“深圳市民论坛”、“深圳读书月”、“社会科学普及周”、“少儿艺术节”、“四进社区”等文化活动;让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宫、群艺馆、文化广场等场馆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判机关和深圳监狱要积极提供警示教育活动的平台,方便党员干部通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实地参观监狱等形式接受警示教育。
(四)加强文化市场和舆情的监管。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传播腐朽思想文化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新闻媒体要严肃新闻工作纪律,讲究对腐败案件的报道策略,防止对作案手段和案情细节作过多渲染,坚决制止捏造事实恶意炒作、不明真相妄加评论、宣扬庸俗低级趣味等问题。纪检、宣传、监察、文化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及时掌握和汇集网上舆情,防止反动、腐朽思想通过网络传播,积极主动地开展网评工作,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五)发挥制度、监督和惩治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我市推行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制度执行中促进廉政文化的发展。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立“越是领导干部越应受到监督”的理念,着力营造积极参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民主政治氛围,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拓宽有效监督的渠道,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惩治腐败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文化生存的空间,为廉政文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对一个时期出现的突出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要坚持既教又诛的原则,设置“高压线”,深入教育,严厉惩治,切实以治理腐败的实效体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文化立市”和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部署。要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文化、党校、团委、妇联、文明办、新闻单位组成的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抓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抓好任务分解、重点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党政机关、文化单位、新闻媒体、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经费保障和政策扶持机制。建立财政拨付、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赞助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市、区对廉政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预算要逐年增加。建立对廉政文化发展的政策扶持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建设廉政文化项目、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
(三)目标管理和考评激励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进行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考核。适时表彰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优秀授课人、优秀通讯员,并对优秀的廉政文化项目、产品和活动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