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对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01:52:22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4〕29号,以下简称《通知》)。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按照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2005〕5号)的要求,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将会同直属机关纪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主要措施;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尤其要制止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宴请、接受下级单位宴请和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 
3、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坚决防止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行为发生的有关情况; 
4、对违反《通知》精神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情况。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1、检查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把听取汇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 
2、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形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3、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制止奢侈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止问题发生;对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各种行为,要严肃查处,认真纠正,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这次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党委)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违反《通知》要求或搞形式主义,以至于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内容和要求,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2月底前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部直属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10-63547278、63548027 
 
 
水利部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