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发[1990]212号
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分公司:
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党群关系,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立于不败之地所采取的战略措施之一。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对经济管理等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李鹏总理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国务院要求各部委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对本行业的廉政建设做出具体部署安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一定抓出成效来。特别是主管公用事业,手中有钱有权的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比较严重的部门,要认真抓出成效来,并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乔石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工作座谈会上也明确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今年下半年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下大力量抓紧抓好。”八月二十三日,李鹏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电话会议上,对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了进一步的部署。银行、保险公司作为国家重要经济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这项重要决定和具体部署。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确定,各级行、司今年下半年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对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增强其责任感、紧迫感。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日趋严重,已经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这种行业不正之风,不仅败坏行业声誉,坑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而且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危害十分严重。金融系统曾于1985年自上而下地清查了以贷(赔)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但近两年来,这种不正之风又有所抬头,同时还出现了以结算谋私、以现金管理谋私、以外汇管理谋私、以审价谋私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一些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极少数干部、职工身上,但对银行、保险公司信誉的损害是很大的。银行、保险公司是国家经济的综合部门,联系各行各业,面对千家万户,在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种特殊的行业性质,决定了银行、保险公司必须有一个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必须建立起广大人民群众和客户所信赖、所共认的信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银行、保险公司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因此,各级行、司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并且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立即行动,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认真扎实地开展起来。
二、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具体方案,搞好清查工作。各级行、司都要及时组织调查组,深入到基层行、处,对当前行业不正之风在本部门的主要表现及产生原因抓紧调查研究,作出正确的估计和分析,特别要着重搞清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措施,开展全面清查,坚决加以纠正。年底以前,各行、司在普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要采取上级行、司查下级行、司的办法,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在清查中,要边查、边改、边处理。对在自查中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可从宽处理;对被查出问题的,要从严惩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围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抓好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李鹏同志最近指出:“进行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关键。”各级行、司在清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这一精神。
抓思想教育,要重点抓好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教育。要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联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的正反面典型,讲社会主义银行、保险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讲银行、保险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以贷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对银行、保险信誉所造成的危害,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做好银行、保险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认清建立良好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抓制度建设,要着重针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措施。改革开放以来,各级银行、保险公司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一直比较重视,特别是近几年,针对以贷谋私行业不正之风,相继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两公开一监督”、“贷款审贷分离”、“信贷人员岗位轮换”、“设立举报箱、聘请企业监督员”、“对廉政规定定期检查”等。实践证明,这些制度、措施对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有明显效果的。各级行、司对这些制度、措施要继续执行,并且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针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当前存在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和措施。与此同时,要经常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使之真正发挥作用。
抓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就是严格要求各级行、司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宣传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指示,带头执行廉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行、司要把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下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集中精力,全力抓好。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加强党风行风建设,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遏制大案要案,整章建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银行建设,提高银行信誉等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妥善安排,认真抓出成效。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抓得好的,要给予表彰,重视不够,抓得不力的,要限期改正;行业不正之风严重而又长期不抓不纠的,要严肃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分行接此通知后,要向当地政府和纪委汇报,并及时召开各行、司联席会议,对这一工作共同研究,统一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保险分公司要于12月20日前,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向各总行、总公司写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