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哪些规定?

2020年07月23日01:52:22

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二是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里就存在按照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两者相比取其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高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是劳动法确立的原则,试用期劳动者也不例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第一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