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和对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2020年07月29日05:03:24

律师回答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只适用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纠纷不得协议管辖。实践中,自然人身份、抚养、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以及特别程序的案件等不属于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案件,对于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法院的协议。如果管辖协议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有关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也不受影响;(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法院之间选择。即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因此,当事人约定上述地点以外的法院管辖无效;(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