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2020年07月17日22:11:27

律师回答

说起代位继承,很多人或许不了解,甚至还可能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词的。其实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当中的一种情况,比如说父亲先于儿子死亡,儿子可以代为继承其爷爷奶奶的遗产。而适用代位继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若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则因继承已经开始,继承人只得自行继承,而不会发生代位继承。于此种情形下,如继承人尚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只能发生转继承,而不发生代位继承。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依我国现《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可为被代位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人。也就是说,其他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未明确规定,在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下,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否代位继承。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因此,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发生的一个条件。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总之,代为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此时要想适用代位继承的话,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包括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