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8]1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国庆59周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采取铁腕措施,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二字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要在全市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和奥运会期间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前期排查、检查和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梳理,落实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抓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抓好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民居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业整改。二是抓好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客运载工具、游乐项目设施、住宿和经营场所以及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安全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三是抓好交通安全检查。对各类交通营运工具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验,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四是要加强工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突出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努力防止发生危化品泄露和爆炸等事故。要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抓住建筑施工单位各个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扎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工业生产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在保证企业职工利益前提下,全市各工业企业节日期间要加班加点开足马力组织生产,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业任务作出贡献。市经贸委要及时对重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对企业提出的油、电、煤、运等方面的困难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国资委要督促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安排好节日期间加班生产,对长假期间不按要求组织生产的企业领导班子要予以问责。市公安局在严格、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切实保证化工产品的正常供应和危险化学品的正常储运,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好保障。市建设局要合理组织施工,确保中华路、西湖路、观水路街景综合整治工程如期顺利竣工。各区、市、县政府要强化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对利用国庆长假期间违法抢修房屋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大力促进“十一”黄金周旅游业发展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力抓好旅游消费引导,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各种需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确保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目标的实现。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游客投诉的处置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游客的诉求,使每一位游客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切实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抓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2008〕150号)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奶粉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全力筛查并救治患病婴幼儿。全市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及时做好全社会食用“问题奶粉”疾病的诊疗及预后的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开展排查的工作指导,重点对辖区内三岁以下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进行逐人排查、造册,有计划、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到辖区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各级工商部门和质监局、食药监督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监管,确保辖区奶粉市场安全有序。对销售者不能提供国家合法有效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下架、封存,并依法进行处罚,绝不留死角。
五、认真抓好节日值班制度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责任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各区、市、县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节日值班电话:7989003、7989004 传真:7989002)。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公安、安监等部门每天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汇总,于当日17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报告。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8]1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国庆59周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采取铁腕措施,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二字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要在全市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和奥运会期间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前期排查、检查和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梳理,落实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抓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抓好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民居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业整改。二是抓好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客运载工具、游乐项目设施、住宿和经营场所以及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安全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三是抓好交通安全检查。对各类交通营运工具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验,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四是要加强工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突出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努力防止发生危化品泄露和爆炸等事故。要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抓住建筑施工单位各个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扎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工业生产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在保证企业职工利益前提下,全市各工业企业节日期间要加班加点开足马力组织生产,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业任务作出贡献。市经贸委要及时对重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调度,对企业提出的油、电、煤、运等方面的困难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国资委要督促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安排好节日期间加班生产,对长假期间不按要求组织生产的企业领导班子要予以问责。市公安局在严格、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切实保证化工产品的正常供应和危险化学品的正常储运,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好保障。市建设局要合理组织施工,确保中华路、西湖路、观水路街景综合整治工程如期顺利竣工。各区、市、县政府要强化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对利用国庆长假期间违法抢修房屋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大力促进“十一”黄金周旅游业发展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力抓好旅游消费引导,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健身康体旅游等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积极引导自驾游、探险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出游需求。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各种需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确保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目标的实现。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游客投诉的处置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游客的诉求,使每一位游客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切实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抓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2008〕150号)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奶粉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同时,全力筛查并救治患病婴幼儿。全市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及时做好全社会食用“问题奶粉”疾病的诊疗及预后的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开展排查的工作指导,重点对辖区内三岁以下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进行逐人排查、造册,有计划、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到辖区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各级工商部门和质监局、食药监督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监管,确保辖区奶粉市场安全有序。对销售者不能提供国家合法有效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下架、封存,并依法进行处罚,绝不留死角。
五、认真抓好节日值班制度工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责任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各区、市、县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节日值班电话:7989003、7989004 传真:7989002)。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公安、安监等部门每天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汇总,于当日17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报告。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