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关键性指标

2020年07月18日16:25:09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65号
1.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相关指标

2.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

3.临床科室名称符合要求

4.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

5.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

6.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制定符合要求的完善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数(二级中医医院除外)

7.重点专科执行中医诊疗方案病历的比例(二级中医医院除外)

8.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

9.门诊走廊、候诊区、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符合要求

10.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知识符合要求

11.有提供中医预防保健的平台(二级中医医院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除外)

12.专职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医护人员数、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中医类别人员数(二级中医医院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