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2:37:39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司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1年和部署2012年群众体育工作,决定召开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2月13日至17日(13日报到,17日下午离会),在福州市西湖大酒店召开。

二、会议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2012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

(二)在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目标任务,重点部署2012年工作;

(三)围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全民健身工作业务培训;

(四)探讨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的思路和举措。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群体工作的领导同志及群体(社体)处长各1人;

(三)总政文化部体育局、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团中央、中残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农民体协、中央文明办、老年人体协等部门代表各1人;

(四)国家体育总局财务中心、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拳跆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体操中心、手曲棒垒中心、篮球中心、排球中心、乒羽中心、网球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棋牌中心、武术中心、气功中心、登山中心、社体中心、训练局、奥体中心、体科所、北体大、信息中心、交流中心、人力中心、装备中心、体彩中心、报业总社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同志各1人;

(五)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政法司、青少司、经济司、人事司、科教司、宣传司负责同志各1人;

(六)行业体协代表各1人;

(七)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成员;

(八)有关新闻单位的记者。

四、会议日程:

第一天(2月14日):

上午:大会

(一)刘鹏局长讲话;

(二)全民健身有关工作表彰;

(三)群体司领导部署2012年工作。

下午:分组讨论。

第二天(2月15日)、第三天(2月16日):进行全民健身工作业务培训:

请总局领导、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及相关专家就创新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授课;并进行全民健身工作经验交流。

第四天(2月17日):

上午:参观;下午:离会。

五、会议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滞后离会,食宿费自理。

六、报名、报到:

(一)请与会人员填写《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于2012年1月31日前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

(二)请与会人员于2012年2月13日全天报到;如需接站,请将抵达时间、航班、车次告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

联 系 人:刘侠利

电话:(010)87182344

传真:(010)67111156

电子邮箱:qts@sport.gov.cn

(二)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范永胜

电 话:(0591)88017868(兼传真)

电子邮箱:fys62@qq.com

(三)福州市西湖大酒店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58号

电 话:(0591)87839888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报名表

办公厅

2012年1月16日

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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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