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教体美[2011]19号
各区县教委:
为继续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冬季长跑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将继续联合组织开展以“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为主题的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现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教委要提高认识,把推动冬季长跑活动作为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大课间、活动课、体育课等形式积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二、各区县教委要联合体育局和共青团、少先队,成立冬季长跑活动领导小组,总结前四届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区县冬季长跑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教研部门研究设计适合本区县中小学开展的各类跑步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调动广大中小学生参与锻炼的积极性和热情,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体质锻炼的实效。
三、各区县教委、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的起跑仪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投稿,报道学校冬季长跑开展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冬季长跑的重要意义,向全社会展示学生参与冬季长跑活动的风采。
四、各区县教委要对冬季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学校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活动中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9号)(略)
发布文号: 京教体美[2011]19号
各区县教委:
为继续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冬季长跑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将继续联合组织开展以“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为主题的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现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教委要提高认识,把推动冬季长跑活动作为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大课间、活动课、体育课等形式积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二、各区县教委要联合体育局和共青团、少先队,成立冬季长跑活动领导小组,总结前四届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区县冬季长跑具体实施方案。会同教研部门研究设计适合本区县中小学开展的各类跑步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调动广大中小学生参与锻炼的积极性和热情,提高广大中小学生体质锻炼的实效。
三、各区县教委、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的起跑仪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投稿,报道学校冬季长跑开展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冬季长跑的重要意义,向全社会展示学生参与冬季长跑活动的风采。
四、各区县教委要对冬季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学校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活动中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