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办市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11年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精神,努力进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第一季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综合执法改革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海南、山西、安徽、吉林、河北、河南、贵州、陕西、青海等14个省(市)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山东、辽宁所有省辖市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改革。除新疆、西藏和宁夏外,其他28个省(区、市)均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广东、上海、重庆、浙江、黑龙江、宁夏、北京、贵州、海南、新疆、吉林、河南、辽宁、四川、河北、安徽、山东、湖北、内蒙古、陕西、天津、江西、湖南、青海、福建、云南等26个省(区、市)已成立或调整充实了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除新疆、西藏外,402个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县)中,324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81%,295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73%,261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65%;2592个县(区)中,1840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71%,1681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65%,977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38%。
二、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
2011年第一季度,陕西、青海、云南、内蒙古、甘肃、黑龙江、广西、湖北、福建、四川、辽宁、湖南等12个省(区)在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方面取得新进展。陕西:增加9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92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基本完成改革。青海:增加1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云南:增加5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10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内蒙古:增加4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4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甘肃:增加3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39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9个县(市、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黑龙江:增加2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8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0个县(市、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广西:增加2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国情况看,今年第一季度,全国近一半省(区、市)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与2010年第四季度相比,地级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和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均提高了8个百分点,但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未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改革领导体制。在26个已成立或调整充实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省份中,有6个省未发文明确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江西未要求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江苏、甘肃、广西、西藏等5个省(区)仍未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部分地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仍然相对滞后。个别地区的地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低于30%;部分地区的县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不足50%,个别地区的县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甚至低于20%。
四、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的几点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当前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导体制,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落实中办发[2004]24号、中宣发[2009]25号文件精神,成立或调整充实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省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推进各市县落实改革方案,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未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的地区,要认真对照中央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验收标准,积极协调宣传、编制等部门加快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地区,要扎实推进改革政策落实,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备、人员身份及分流安置等后续问题。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统计表
2011年第一季度(按地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排序)
说明:安徽省43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62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河南省50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108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余地级市的25个市辖区不设执法机构。
发布文号: 办市发[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2011年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精神,努力进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第一季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综合执法改革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海南、山西、安徽、吉林、河北、河南、贵州、陕西、青海等14个省(市)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山东、辽宁所有省辖市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改革。除新疆、西藏和宁夏外,其他28个省(区、市)均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广东、上海、重庆、浙江、黑龙江、宁夏、北京、贵州、海南、新疆、吉林、河南、辽宁、四川、河北、安徽、山东、湖北、内蒙古、陕西、天津、江西、湖南、青海、福建、云南等26个省(区、市)已成立或调整充实了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除新疆、西藏外,402个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县)中,324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81%,295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73%,261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65%;2592个县(区)中,1840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71%,1681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65%,977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38%。
二、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
2011年第一季度,陕西、青海、云南、内蒙古、甘肃、黑龙江、广西、湖北、福建、四川、辽宁、湖南等12个省(区)在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方面取得新进展。陕西:增加9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92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基本完成改革。青海:增加1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全省基本完成改革。云南:增加5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10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内蒙古:增加4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4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并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甘肃:增加3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39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9个县(市、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黑龙江:增加2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8个县(市、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0个县(市、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广西:增加2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国情况看,今年第一季度,全国近一半省(区、市)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与2010年第四季度相比,地级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和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均提高了8个百分点,但部分地区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未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改革领导体制。在26个已成立或调整充实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省份中,有6个省未发文明确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江西未要求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江苏、甘肃、广西、西藏等5个省(区)仍未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部分地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仍然相对滞后。个别地区的地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低于30%;部分地区的县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不足50%,个别地区的县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甚至低于20%。
四、全面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的几点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当前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导体制,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落实中办发[2004]24号、中宣发[2009]25号文件精神,成立或调整充实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省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推进各市县落实改革方案,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未完成综合执法改革的地区,要认真对照中央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验收标准,积极协调宣传、编制等部门加快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地区,要扎实推进改革政策落实,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备、人员身份及分流安置等后续问题。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统计表
2011年第一季度(按地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排序)
省份 | 地级行政区(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区县) | 县(市、区) | ||||||
地市数量 | 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数量 | 综合执法 机构组建率 | 组建综合 文化责任 主体数量 | 县(市、区) 数量 | 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数量 | 综合执法 机构组建率 | 组建综合 文化责任 主体数量 | |
北京 | 16 | 16 | 100% | 16 | | | | |
上海 | 18 | 18 | 100% | 18 | | | | |
重庆 | 40 | 40 | 100% | 40 | | | | |
浙江 | 11 | 11 | 100% | 11 | 87 | 86 | 99% | 86 |
广东 | 21 | 21 | 100% | 21 | 121 | 121 | 100% | 121 |
海南 | 2 | 2 | 100% | 2 | 20 | 20 | 100% | 20 |
山西 | 11 | 11 | 100% | 11 | 119 | 119 | 100% | 119 |
安徽 | 17 | 17 | 100% | 17 | 105 | 62 | 59% | 62 |
吉林 | 9 | 9 | 100% | 0 | 60 | 60 | 100% | 21 |
河北 | 11 | 11 | 100% | 11 | 173 | 170 | 98% | 170 |
河南 | 17 | 17 | 100% | 9 | 158 | 108 | 68% | 98 |
贵州 | 9 | 9 | 100% | 0 | 88 | 86 | 98% | 89 |
陕西 | 10 | 10 | 100% | 10 | 107 | 106 | 99% | 106 |
青海 | 8 | 8 | 100% | 8 | 43 | 40 | 93% | 43 |
山东 | 17 | 17 | 100% | 17 | 140 | 111 | 79% | 110 |
辽宁 | 14 | 14 | 100% | 14 | 100 | 68 | 68% | 32 |
云南 | 16 | 15 | 94% | 15 | 129 | 19 | 15% | 19 |
湖北 | 13 | 12 | 92% | 1 | 103 | 65 | 63% | 19 |
黑龙江 | 13 | 11 | 85% | 13 | 128 | 56 | 44% | 59 |
福建 | 9 | 7 | 78% | 9 | 85 | 78 | 92% | 85 |
江苏 | 13 | 9 | 69% | 13 | 106 | 106 | 100% | 106 |
天津 | 16 | 11 | 69% | 16 | | | | |
甘肃 | 14 | 8 | 57% | 3 | 86 | 48 | 56% | 48 |
内蒙古 | 12 | 6 | 50% | 1 | 101 | 75 | 74% | 75 |
湖南 | 14 | 4 | 29% | 4 | 122 | 23 | 19% | 23 |
江西 | 11 | 3 | 27% | 3 | 99 | 77 | 78% | 0 |
广西 | 14 | 3 | 21% | 1 | 109 | 109 | 100% | 90 |
四川 | 21 | 4 | 19% | 7 | 181 | 20 | 11% | 67 |
宁夏 | 5 | 0 | 0% | 4 | 22 | 7 | 32% | 13 |
汇总 | 402 | 324 | 81% | 295 | 2592 | 1840 | 71% | 1681 |
说明:安徽省43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62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河南省50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108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余地级市的25个市辖区不设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