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是文化部的文化科研项目。其实施目的是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创新能力,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采取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
1、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是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产生的(项目名称及研制要求见附件)。
2、申报单位要依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10]17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3、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立项项目有一定的补助经费支持,同时要求承担单位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题目自行拟定。为加强文化科技发展的规划性和导向性,保证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我司确定了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申报方向,为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文化科技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支持以下领域有关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和集成应用与示范: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传统文化产业提升改造及新兴文化产业培育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及传承发展
(4)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建设
(5)艺术创作与表演
(6)艺术人才培养
2、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所做的公益性研究项目(文化基础建设项目除外);系统外单位也可申报,但所申报项目仅为本单位业务发展所做的一般性工作研究,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
3、2009、2010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
4、根据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情况,本年度有补助经费的项目,经费补助额度平均每项不超过5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根据经费补助额度进行申报,超过经费补助额度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5、已申报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建议选题但未被采纳的,可继续申报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本行政区域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项目,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2、申报项目均须按照《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填写说明填写。请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寄送到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同时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申请书(开题报告)可从文化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cnt.gov.cn。
电子信箱:
yihong5988@163.com(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
whbjkskjc@sohu.com(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3、申报项目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处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赵一红 马鸣远
联系电话:(010)59881699 59881679
附件: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
题目1:城市公共文化移动服务集成平台建设与研究
研究内容:
城市公共文化移动服务集成平台建设与研究项目将针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的文化服务如何与移动互联网相结合,形成基于数字化信息服务与移动服务集成的应用平台,解决系统兼容性和跨平台开发等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推广公共文化服务的移动服务应用开发,形成面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方案、规范与指南。建设并推广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体系的结合,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提供强有力的集成应用与支撑平台,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联合服务或联盟化服务提供移动服务的统一集成支撑平台。
重点研究领域:
1. 广泛调研国内外公共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集成应用的技术规范与应用案例,设计针对城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信息架构指南。
2. 针对移动服务的网站与常用客户端的开发(如android与iphone客户端),提交相应的开发指南规范,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移动集成应用的开发,提升开发质量与服务效果。
3. 建设具有面向用户提供个性化、内容关联和交互作业的公共文化应用。
4、开发针对各种不同终端及服务模式的统一监控管理平台,对移动服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各类移动app应用进行版本升级、发布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实施主体:
以一个文化服务应用单位为主体,会同在科技应用方面有显著成效的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和专业研究机构承担该项目。
题目2:全国少年儿童阅读推广服务平台
研究内容:
该平台要依托数字图书馆的先进技术和软硬件基础设施,基于数字化的文化信息资源成果,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服务渠道,联合国家图书馆少儿馆、各省、市、自治区少儿图书馆(室),以及公共图书馆和少儿出版社等,带动各级地、市、县少儿图书馆(室),开展少儿阅读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全国少年儿童阅读的服务体系。
重点研究领域:
1、 少年儿童文献信息资源的广泛采集和深度整合研究;
2、 构建少儿网络互动平台;
3、 建立基于网络和新媒体的少儿互动阅读社区;
4、 少儿网络服务的模式研究
实施主体:
以一个图书馆为主体,联合全国有影响的少儿图书馆和少儿出版物的出版单位承担。
题目3: 实验性数字博物馆信息服务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
分析数字博物馆建设的前景与趋势,探索数字博物馆建设所需的关键技术,设计数字博物馆基本构成和技术框架,初步构建一个直播、交互融合的实时在线互动展示平台。
重点研究领域:
1、 博物馆展示资源的类型分析与分类研究
2、 博物馆展示资源的新媒体展现方式研究
3、 支撑与博物馆展示资源相适应的音视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数字化技术。
4、 数字博物馆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以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为主体,与现代信息技术部门联合承担该项目。
题目4: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构建
研究内容:
在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行保护技术应用范围和技术路线的基础上,以数字化的影像采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将景观再生技术、三维动画技术、动作捕捉技术、web2.0技术等综合运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存、保护、传承工作中,提出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方式和路径。
重点研究领域:
1、 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类体系;
2、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标准;
3、 多种新技术手段的融合与运用;
4、 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
5、 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
实施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机构与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机构合作,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5:陶瓷工艺科技创新与产业互动
研究内容:
在日用陶瓷、建筑陶瓷、特种陶瓷、美术陶瓷等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在原料加工、坯料制备、成型干燥设备、烧成工艺等生产环节中攻克世界性技术难题,或显著提升传统陶瓷的科技含量,或推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陶瓷,实现陶瓷文化产业化。
重点研究领域:
1、特种陶瓷的开发性研究;
2、运用高科技手段改良制瓷设备或工艺达到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
3、提升日用陶瓷品质的科技创新;
4、失传已久的传统陶瓷工艺的恢复性研究;
5、废次品、废瓷再生利用技术;
实施主体:
以陶瓷科技研究所、硅酸盐研究所为主体,会同相关陶瓷生产企业承担该项目。
题目6: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中国传统绘画材料,增强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能力,探索中国画材料的基本构成。
重点研究领域:
1、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的类型分析与分类研究
2、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的传承与创新实验性研究
3、 支撑与中国画材料相适应的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传统绘画材料生产单位,会同相应材料研发单位共同完成。
题目7: 近现代文献脱酸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
针对近现代文献酸化日益严重的局面,从保护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完整的高度,在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合作攻关,对近现代文献酸化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研究。研制出适合我国纸质类型的, 成本低廉,便于推广应用的脱酸关键技术及脱酸成套系统,建立脱酸示范基地,为大量近现代文献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带动全国近现代文献脱酸工作的全面启动。
近现代文献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因此,要分阶段、分类型地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研制具有集脱酸、加固、固色、防粘连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脱酸材料及开展脱酸渗透工艺、干燥工艺及可用于规模化处理的脱酸成套系统的研制,为今后规模化脱酸奠定基础。
重点研究领域:
1、近现代文献酸化现状调查。
2、近现代文献多功能脱酸材料的研制。
3、近现代文献脱酸工艺的研究。
4、脱酸成套系统的研制。
5、脱酸示范基地的建立。
实施主体:
以一个拥有脱酸研究基础的单位为主体,会同近现代文献资源丰富、在脱酸研究方面有一定基础的机构,形成产、学、研相融合的团体承担该项目。
题目8:国家文化宏观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
以决策支持系统(dss,decision support system)理论为原型,考虑文化领域的政治属性和市场属性,采集政府颁布的与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文化各类统计数据,结合专家经验进行深度数据挖掘,为我国文化管理部门准确把握信息、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建立决策长效机制。
重点研究领域:
1、国家文化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框架体系研究;
2、与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库的建设;
3、文化信息采集种类、规范和数据库建设;
4、基于多种方式的文化资源信息搜索引擎系统;
5、专家知识库的研究及构建;
6、文化资源海量信息数据挖掘系统;
7、文化资源专项信息服务决策分析系统。
实施主体:
文化主管单位牵头,以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承担理论研究,会同在决策支持应用领域有显著成果的专业研究机构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9:基于文艺演出院线业态的服务协同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
以完善与创新大中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机制、繁荣文艺活动、激活演艺市场为目的,针对影响院线运营主体、观众、演出团体、演出场所、政府以及第三方的服务协同的需求,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关键技术,研发演出院线服务信息综合集成平台并进行应用示范,解决现有演出院线服务协同中存在的标准不一、功能缺失、集成度弱等技术问题。
重点研究领域:
1、演出院线服务协同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2、围绕院线票务营销及观众个性化需求等基本服务功能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3、院线支持表演团体与演职人员排演、备场,支持道具、表演设备调配等基本服务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4、院线支撑观演活动、院线经营调度的场所信息基本服务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5、支撑符合院线运营模式和运营机制的经营信息统计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6、支撑院线剧目演出与表演活动档期编排与调度等运营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实施主体:
以演出院线机构为主体,会同熟悉演出院线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科技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0:分布式的中国文化对外公共文化传播与服务平台的研究及示范
研究内容:
为实现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以全球视野,着眼未来,加强文化传输的技术架构的顶层设计,构建具有中国文化特点且适应国外习惯的国内、国际互通的统一文化信息传播与服务平台。
提出创新的软网络结构,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网络广泛传播的命名和编址技术,设计出文化单位商业应用模型,实现功能可重构、控制可编程的最佳结构;建立一套先进的、适用的、可运营的通用传播与服务平台,并示范应用。改变目前国内信息服务无法为驻外机构有效利用的情况。
研究内容:
1、分布式多国别域运营支撑系统:解决驻外使领馆的搭建文化传播平台的需要,实现网络可容易扩展。
2、文化单位、文化内容搜索技术:解决用户寻找目标信息的需要。
3、多语种翻译技术:
4、im及时通讯平台,为驻外文化机构提供与观众用户实施沟通的专业平台。
5、增强用户体验技术:融合了web、流媒体、im的融合型浏览器终端,为消费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6、新技术为基础的传播理论研究:研究在新形势下的跨国网络文化传播的最佳模式,实现文化传播的自我主导,实现自主的创新的文化传播平台,掌握文化传播的主动。
实施主体:
以有熟悉文化交流业务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的科技公司为主体,结合具有文化传播业务的单位,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1:三维(3d)影像数据处理前沿技术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
研究三维影像数据获取、建模、呈现和立体成像技术在动漫、影视制作和播出领域的应用,分析三维影像处理技术的应用前景与发展趋势,提出动漫、影视制作和传播领域应用三维影像技术的基本架构和应用模型,设计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性三维影像数据处理系统
重点研究领域:
1、三维影像前沿技术应用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2、三维动画或游戏制作流程优化技术
3、高精度(彩色)三维数据获取与建模处理技术应用
4、网络环境下的三维影像数据传输与快速呈现技术应用
5、立体影像呈现技术在移动终端(手机、ipad等)、电视、计算机终端以及报刊、书籍等平面媒体上的应用
实施主体:
以动画、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会同国内外在三维影像处理技术方面有创新实力的单位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2:快速创意可视化工具与体感技术集成研究及示范
研究内容:
以降低中小团队进入门槛,提高国产动漫游戏原创能力为目的,以国内对快速创意可视化工具及体感技术的研究为基础,研究技术集成方法,解决支持体感技术的内容创作工具严重缺乏的问题,开发出支持体感体验的快速内容开发工具,在其基础上建立示范性应用,在文化企事业单位中进行技术推广,推出更多的健康数字化文化产品。
重点研究领域:
1、支持体感数据驱动的开放图形引擎;
2、面向数字内容创作的创意可视化工具;
3、低成本的体感输入终端集成;
4、支持体感的数字文化产品创作;
5、示范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实施主体:
以科研机构为主体,会同动漫游戏内容创作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数字文化企业承担该项目。
题目13:基于绿色光源的舞台功能灯具研发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
结合舞台表演对灯光的需求,研究开发基于绿色光源的新型舞台功能灯具,进行相关灯光效果测试,进行相关电磁兼容、发热、噪声、安全等技术测试与技术指标研究,重点解决主流led舞台灯具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与技术指标统一等问题,推动舞台灯光制造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重点研究领域:
1、主流led舞台灯具灯光效果研究与示范;
2、主流led舞台灯具电磁兼容研究与测试;
3、主流led舞台灯具热功率耗散研究与测试;
4、主流led舞台灯具环境噪声排放研究与测试;
5、主流led舞台灯具技术指标体系与标准化研究;
6、大功率高亮度led舞台功能灯具热耗散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以舞台灯光制造业为主体,会同熟悉灯光技术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科技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4: 中国古代青铜器铸造工艺及展示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我国有代表性的青铜器,开展其历史背景和流传经过的调查,总结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研究其化学成分、内部结构、铸造工艺。采用三维激光扫描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古代青铜器的信息留存、制作工艺传播展示的方式与途径。为充分揭示古代青铜器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提供科学依据。
重点研究领域:
1、 总结我国国宝级青铜器的历史背景、流传经过和相
关研究成果。
2、 研究青铜器的内部结构和冶金铸造制作工艺。
3、 科学揭示古代青铜器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4、采用三维激光扫描建模、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体等技术,探索古代青铜器及其制作工艺的传播展示技术与方法。
实施主体:博物馆与相关技术部门联合承担该项目。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发挥科技进步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动力作用,增强文化建设中的科技自觉,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创新能力,有效实施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升计划主要任务是面向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求,发挥科技进步在文化建设中的支撑、提升和引领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引领性的重大文化科技问题。
第三条提升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面向文化需求,强化科技含量;
(二)开发社会资源,提升研发能力;
(三)培育示范项目,统筹协调发展。
第四条提升计划根据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
(一)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围绕文化发展战略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若干重大文化科技研究与集成技术开发的科技项目。
(二)前沿项目:主要支持文化科技中长期发展所需的前沿性、前瞻性技术以及对文化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新科技研究。
(三)基础项目:主要支持对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研究,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前期预研,文化领域重要标准研究、监督检测技术研究,以及软科学研究等。
(四)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支持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与实验室建设。
(五)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以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依托,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提升文化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能力,提高文化科技对文化发展的贡献率,实现规模效益。
第五条提升计划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项目评审、立项批复、实施与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提升计划的管理方式采取有限目标、分年度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
第七条提升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文化部负责提升计划的组织实施。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提升计划设立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为提升计划的发展战略、计划、目标、任务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遴选与聘任。
第三章 立 项
第十条提升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科技项目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部直属单位和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与实验室汇总属地或本单位所提出的项目建议。
第十一条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的申报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者应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书。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在立项申请时,应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只能由法人单位提出。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不得超过5家,其中第一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牵头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产生于牵头申报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含)(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四)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提升计划项目。
第十七条申报程序:在申报指南规定的受理时限内,申报单位通过地方文化厅(局)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
第十八条提升计划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立项程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遴选与聘请相关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会审,提出立项意见。文化部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审定、批复立项。
第十九条 提升计划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的立项程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综合评审,结合文化科技发展与布局的需要和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提出建议,报文化部审定、批复立项。
第二十条涉及国家文化安全、重大战略导向等需要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有关项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专家委员会向文化部提出立项咨询意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结合专家委员会的立项咨询意见,提出有关项目的主要承担单位组成建议,组织对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论证,报文化部审定后立项。
第二十一条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提升计划的立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的依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意见,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和研究成果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有关信息报表,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执行期在当年度不足三个月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技术骨干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程序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实行中期评估制度。实施周期在两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目的是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调整、优化项目经费和人员配置。中期评估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和预期前景。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调整或终止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视情况予以调整或终止:
(一)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研究方案需要修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的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三)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提升计划终止的项目,原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核查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承担单位,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提升计划活动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条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项目经费,并向社会公开,五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提升计划。
第五章 结 项
第三十一条结项工作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第三十二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结项可采取评估、验收两种方式。
第三十三条提升计划项目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三个月之内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提出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项目的结项报告和全套研究资料。
第三十四条提升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仍未提出结项申请的,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结项。
第三十五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结项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一)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结项。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不通过结项:
1.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结项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等发生变更;
4.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书面说明;
5.项目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第六章 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提升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关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资料和科技报告档案。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上报相应的资料和数据。
第三十八条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资助”。
第三十九条提升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用提升计划经费购置或试制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密级:秘密 机密 绝密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受 理 编 号
立 项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推荐单位名称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制
填 报 说 明
1.此表适用于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和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申报。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特别委托项目亦适用于此表。
2.填表前请认真查阅《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
3.填表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
4.“项目类别”是产生项目编号的依据,请在“”中准确填写相应的代号。
5.“立项编号”由文化部审批立项后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填写。
6.项目申请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行政公章名称一致。
7.项目推荐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部直属单位、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和实验室。
8.有项目合作单位的,项目合作单位需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 项目实施方案请按给定的“编写提纲”进行撰写。
一、项目信息表
二、项目简介
三、项目资金预算
四、项目申请单位承诺
五、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是文化部的文化科研项目。其实施目的是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创新能力,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采取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
1、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是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产生的(项目名称及研制要求见附件)。
2、申报单位要依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10]17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3、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立项项目有一定的补助经费支持,同时要求承担单位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题目自行拟定。为加强文化科技发展的规划性和导向性,保证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我司确定了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申报方向,为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文化科技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支持以下领域有关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和集成应用与示范: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传统文化产业提升改造及新兴文化产业培育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及传承发展
(4)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建设
(5)艺术创作与表演
(6)艺术人才培养
2、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全国文化系统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所做的公益性研究项目(文化基础建设项目除外);系统外单位也可申报,但所申报项目仅为本单位业务发展所做的一般性工作研究,原则上不给予经费支持。
3、2009、2010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
4、根据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情况,本年度有补助经费的项目,经费补助额度平均每项不超过5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根据经费补助额度进行申报,超过经费补助额度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5、已申报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建议选题但未被采纳的,可继续申报2011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本行政区域内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请项目,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科技司申报。
2、申报项目均须按照《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填写说明填写。请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寄送到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同时将申请书(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申请书(开题报告)可从文化部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cnt.gov.cn。
电子信箱:
yihong5988@163.com(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
whbjkskjc@sohu.com(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3、申报项目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处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赵一红 马鸣远
联系电话:(010)59881699 59881679
附件: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选题
题目1:城市公共文化移动服务集成平台建设与研究
研究内容:
城市公共文化移动服务集成平台建设与研究项目将针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的文化服务如何与移动互联网相结合,形成基于数字化信息服务与移动服务集成的应用平台,解决系统兼容性和跨平台开发等遇到的难题,进一步推广公共文化服务的移动服务应用开发,形成面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方案、规范与指南。建设并推广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体系的结合,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提供强有力的集成应用与支撑平台,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联合服务或联盟化服务提供移动服务的统一集成支撑平台。
重点研究领域:
1. 广泛调研国内外公共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集成应用的技术规范与应用案例,设计针对城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移动服务信息架构指南。
2. 针对移动服务的网站与常用客户端的开发(如android与iphone客户端),提交相应的开发指南规范,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移动集成应用的开发,提升开发质量与服务效果。
3. 建设具有面向用户提供个性化、内容关联和交互作业的公共文化应用。
4、开发针对各种不同终端及服务模式的统一监控管理平台,对移动服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各类移动app应用进行版本升级、发布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实施主体:
以一个文化服务应用单位为主体,会同在科技应用方面有显著成效的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和专业研究机构承担该项目。
题目2:全国少年儿童阅读推广服务平台
研究内容:
该平台要依托数字图书馆的先进技术和软硬件基础设施,基于数字化的文化信息资源成果,充分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服务渠道,联合国家图书馆少儿馆、各省、市、自治区少儿图书馆(室),以及公共图书馆和少儿出版社等,带动各级地、市、县少儿图书馆(室),开展少儿阅读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全国少年儿童阅读的服务体系。
重点研究领域:
1、 少年儿童文献信息资源的广泛采集和深度整合研究;
2、 构建少儿网络互动平台;
3、 建立基于网络和新媒体的少儿互动阅读社区;
4、 少儿网络服务的模式研究
实施主体:
以一个图书馆为主体,联合全国有影响的少儿图书馆和少儿出版物的出版单位承担。
题目3: 实验性数字博物馆信息服务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
分析数字博物馆建设的前景与趋势,探索数字博物馆建设所需的关键技术,设计数字博物馆基本构成和技术框架,初步构建一个直播、交互融合的实时在线互动展示平台。
重点研究领域:
1、 博物馆展示资源的类型分析与分类研究
2、 博物馆展示资源的新媒体展现方式研究
3、 支撑与博物馆展示资源相适应的音视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数字化技术。
4、 数字博物馆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以文化遗产博物馆、展示馆为主体,与现代信息技术部门联合承担该项目。
题目4: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构建
研究内容:
在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行保护技术应用范围和技术路线的基础上,以数字化的影像采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将景观再生技术、三维动画技术、动作捕捉技术、web2.0技术等综合运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保存、保护、传承工作中,提出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的方式和路径。
重点研究领域:
1、 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类体系;
2、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采集标准;
3、 多种新技术手段的融合与运用;
4、 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媒体交互体系平台;
5、 构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技术体系;
实施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机构与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机构合作,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5:陶瓷工艺科技创新与产业互动
研究内容:
在日用陶瓷、建筑陶瓷、特种陶瓷、美术陶瓷等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在原料加工、坯料制备、成型干燥设备、烧成工艺等生产环节中攻克世界性技术难题,或显著提升传统陶瓷的科技含量,或推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陶瓷,实现陶瓷文化产业化。
重点研究领域:
1、特种陶瓷的开发性研究;
2、运用高科技手段改良制瓷设备或工艺达到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
3、提升日用陶瓷品质的科技创新;
4、失传已久的传统陶瓷工艺的恢复性研究;
5、废次品、废瓷再生利用技术;
实施主体:
以陶瓷科技研究所、硅酸盐研究所为主体,会同相关陶瓷生产企业承担该项目。
题目6: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中国传统绘画材料,增强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能力,探索中国画材料的基本构成。
重点研究领域:
1、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的类型分析与分类研究
2、 中国传统绘画材料的传承与创新实验性研究
3、 支撑与中国画材料相适应的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传统绘画材料生产单位,会同相应材料研发单位共同完成。
题目7: 近现代文献脱酸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
针对近现代文献酸化日益严重的局面,从保护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完整的高度,在国内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合作攻关,对近现代文献酸化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研究。研制出适合我国纸质类型的, 成本低廉,便于推广应用的脱酸关键技术及脱酸成套系统,建立脱酸示范基地,为大量近现代文献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带动全国近现代文献脱酸工作的全面启动。
近现代文献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因此,要分阶段、分类型地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研制具有集脱酸、加固、固色、防粘连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脱酸材料及开展脱酸渗透工艺、干燥工艺及可用于规模化处理的脱酸成套系统的研制,为今后规模化脱酸奠定基础。
重点研究领域:
1、近现代文献酸化现状调查。
2、近现代文献多功能脱酸材料的研制。
3、近现代文献脱酸工艺的研究。
4、脱酸成套系统的研制。
5、脱酸示范基地的建立。
实施主体:
以一个拥有脱酸研究基础的单位为主体,会同近现代文献资源丰富、在脱酸研究方面有一定基础的机构,形成产、学、研相融合的团体承担该项目。
题目8:国家文化宏观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
以决策支持系统(dss,decision support system)理论为原型,考虑文化领域的政治属性和市场属性,采集政府颁布的与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文化各类统计数据,结合专家经验进行深度数据挖掘,为我国文化管理部门准确把握信息、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建立决策长效机制。
重点研究领域:
1、国家文化宏观决策支持系统框架体系研究;
2、与文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库的建设;
3、文化信息采集种类、规范和数据库建设;
4、基于多种方式的文化资源信息搜索引擎系统;
5、专家知识库的研究及构建;
6、文化资源海量信息数据挖掘系统;
7、文化资源专项信息服务决策分析系统。
实施主体:
文化主管单位牵头,以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承担理论研究,会同在决策支持应用领域有显著成果的专业研究机构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9:基于文艺演出院线业态的服务协同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
以完善与创新大中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机制、繁荣文艺活动、激活演艺市场为目的,针对影响院线运营主体、观众、演出团体、演出场所、政府以及第三方的服务协同的需求,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关键技术,研发演出院线服务信息综合集成平台并进行应用示范,解决现有演出院线服务协同中存在的标准不一、功能缺失、集成度弱等技术问题。
重点研究领域:
1、演出院线服务协同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2、围绕院线票务营销及观众个性化需求等基本服务功能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3、院线支持表演团体与演职人员排演、备场,支持道具、表演设备调配等基本服务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4、院线支撑观演活动、院线经营调度的场所信息基本服务与协同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5、支撑符合院线运营模式和运营机制的经营信息统计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6、支撑院线剧目演出与表演活动档期编排与调度等运营服务功能的开发及应用测试。
实施主体:
以演出院线机构为主体,会同熟悉演出院线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科技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0:分布式的中国文化对外公共文化传播与服务平台的研究及示范
研究内容:
为实现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以全球视野,着眼未来,加强文化传输的技术架构的顶层设计,构建具有中国文化特点且适应国外习惯的国内、国际互通的统一文化信息传播与服务平台。
提出创新的软网络结构,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网络广泛传播的命名和编址技术,设计出文化单位商业应用模型,实现功能可重构、控制可编程的最佳结构;建立一套先进的、适用的、可运营的通用传播与服务平台,并示范应用。改变目前国内信息服务无法为驻外机构有效利用的情况。
研究内容:
1、分布式多国别域运营支撑系统:解决驻外使领馆的搭建文化传播平台的需要,实现网络可容易扩展。
2、文化单位、文化内容搜索技术:解决用户寻找目标信息的需要。
3、多语种翻译技术:
4、im及时通讯平台,为驻外文化机构提供与观众用户实施沟通的专业平台。
5、增强用户体验技术:融合了web、流媒体、im的融合型浏览器终端,为消费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6、新技术为基础的传播理论研究:研究在新形势下的跨国网络文化传播的最佳模式,实现文化传播的自我主导,实现自主的创新的文化传播平台,掌握文化传播的主动。
实施主体:
以有熟悉文化交流业务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的科技公司为主体,结合具有文化传播业务的单位,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1:三维(3d)影像数据处理前沿技术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
研究三维影像数据获取、建模、呈现和立体成像技术在动漫、影视制作和播出领域的应用,分析三维影像处理技术的应用前景与发展趋势,提出动漫、影视制作和传播领域应用三维影像技术的基本架构和应用模型,设计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性三维影像数据处理系统
重点研究领域:
1、三维影像前沿技术应用及其发展趋势研究
2、三维动画或游戏制作流程优化技术
3、高精度(彩色)三维数据获取与建模处理技术应用
4、网络环境下的三维影像数据传输与快速呈现技术应用
5、立体影像呈现技术在移动终端(手机、ipad等)、电视、计算机终端以及报刊、书籍等平面媒体上的应用
实施主体:
以动画、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会同国内外在三维影像处理技术方面有创新实力的单位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2:快速创意可视化工具与体感技术集成研究及示范
研究内容:
以降低中小团队进入门槛,提高国产动漫游戏原创能力为目的,以国内对快速创意可视化工具及体感技术的研究为基础,研究技术集成方法,解决支持体感技术的内容创作工具严重缺乏的问题,开发出支持体感体验的快速内容开发工具,在其基础上建立示范性应用,在文化企事业单位中进行技术推广,推出更多的健康数字化文化产品。
重点研究领域:
1、支持体感数据驱动的开放图形引擎;
2、面向数字内容创作的创意可视化工具;
3、低成本的体感输入终端集成;
4、支持体感的数字文化产品创作;
5、示范产品的推广与应用。
实施主体:
以科研机构为主体,会同动漫游戏内容创作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数字文化企业承担该项目。
题目13:基于绿色光源的舞台功能灯具研发与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
结合舞台表演对灯光的需求,研究开发基于绿色光源的新型舞台功能灯具,进行相关灯光效果测试,进行相关电磁兼容、发热、噪声、安全等技术测试与技术指标研究,重点解决主流led舞台灯具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与技术指标统一等问题,推动舞台灯光制造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重点研究领域:
1、主流led舞台灯具灯光效果研究与示范;
2、主流led舞台灯具电磁兼容研究与测试;
3、主流led舞台灯具热功率耗散研究与测试;
4、主流led舞台灯具环境噪声排放研究与测试;
5、主流led舞台灯具技术指标体系与标准化研究;
6、大功率高亮度led舞台功能灯具热耗散总体解决方案及系统集成技术研究。
实施主体:
以舞台灯光制造业为主体,会同熟悉灯光技术的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科技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
题目14: 中国古代青铜器铸造工艺及展示研究
研究内容:
针对我国有代表性的青铜器,开展其历史背景和流传经过的调查,总结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研究其化学成分、内部结构、铸造工艺。采用三维激光扫描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古代青铜器的信息留存、制作工艺传播展示的方式与途径。为充分揭示古代青铜器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提供科学依据。
重点研究领域:
1、 总结我国国宝级青铜器的历史背景、流传经过和相
关研究成果。
2、 研究青铜器的内部结构和冶金铸造制作工艺。
3、 科学揭示古代青铜器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4、采用三维激光扫描建模、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体等技术,探索古代青铜器及其制作工艺的传播展示技术与方法。
实施主体:博物馆与相关技术部门联合承担该项目。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发挥科技进步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动力作用,增强文化建设中的科技自觉,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提升文化创新能力,有效实施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升计划主要任务是面向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求,发挥科技进步在文化建设中的支撑、提升和引领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引领性的重大文化科技问题。
第三条提升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面向文化需求,强化科技含量;
(二)开发社会资源,提升研发能力;
(三)培育示范项目,统筹协调发展。
第四条提升计划根据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
(一)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围绕文化发展战略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若干重大文化科技研究与集成技术开发的科技项目。
(二)前沿项目:主要支持文化科技中长期发展所需的前沿性、前瞻性技术以及对文化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新科技研究。
(三)基础项目:主要支持对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研究,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前期预研,文化领域重要标准研究、监督检测技术研究,以及软科学研究等。
(四)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支持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与实验室建设。
(五)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以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依托,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提升文化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能力,提高文化科技对文化发展的贡献率,实现规模效益。
第五条提升计划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项目评审、立项批复、实施与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提升计划的管理方式采取有限目标、分年度实施,实施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
第七条提升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文化部负责提升计划的组织实施。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提升计划设立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为提升计划的发展战略、计划、目标、任务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遴选与聘任。
第三章 立 项
第十条提升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科技项目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部直属单位和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与实验室汇总属地或本单位所提出的项目建议。
第十一条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的申报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者应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书。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在立项申请时,应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只能由法人单位提出。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联合单位不得超过5家,其中第一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牵头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产生于牵头申报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申报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含)(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四)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提升计划项目。
第十七条申报程序:在申报指南规定的受理时限内,申报单位通过地方文化厅(局)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
第十八条提升计划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立项程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遴选与聘请相关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会审,提出立项意见。文化部根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审定、批复立项。
第十九条 提升计划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的立项程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综合评审,结合文化科技发展与布局的需要和专家评审组的意见提出建议,报文化部审定、批复立项。
第二十条涉及国家文化安全、重大战略导向等需要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有关项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专家委员会向文化部提出立项咨询意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结合专家委员会的立项咨询意见,提出有关项目的主要承担单位组成建议,组织对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论证,报文化部审定后立项。
第二十一条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提升计划的立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二条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的依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意见,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和研究成果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将有关信息报表,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执行期在当年度不足三个月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技术骨干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程序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实行中期评估制度。实施周期在两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目的是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研究计划和目标,调整、优化项目经费和人员配置。中期评估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重点评估项目的工作状态、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和预期前景。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调整或终止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视情况予以调整或终止:
(一)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研究方案需要修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的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三)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第二十八条提升计划终止的项目,原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报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核查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承担单位,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提升计划活动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条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项目经费,并向社会公开,五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提升计划。
第五章 结 项
第三十一条结项工作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第三十二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结项可采取评估、验收两种方式。
第三十三条提升计划项目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三个月之内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提出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项目的结项报告和全套研究资料。
第三十四条提升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仍未提出结项申请的,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结项。
第三十五条提升计划项目的结项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一)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结项。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不通过结项:
1.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结项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等发生变更;
4.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书面说明;
5.项目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第六章 知识产权和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提升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关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资料和科技报告档案。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上报相应的资料和数据。
第三十八条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资助”。
第三十九条提升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用提升计划经费购置或试制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密级:秘密 机密 绝密
项目类别 | 特别委托项目 重大战略导向项目 前沿项目 基础项目 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 |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受 理 编 号
立 项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推荐单位名称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制
填 报 说 明
1.此表适用于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和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申报。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特别委托项目亦适用于此表。
2.填表前请认真查阅《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
3.填表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
4.“项目类别”是产生项目编号的依据,请在“”中准确填写相应的代号。
5.“立项编号”由文化部审批立项后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填写。
6.项目申请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行政公章名称一致。
7.项目推荐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部直属单位、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和实验室。
8.有项目合作单位的,项目合作单位需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 项目实施方案请按给定的“编写提纲”进行撰写。
一、项目信息表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
起止时间 | 年月 至 年月 | |||||||||||||||||||||||
技术来源 | 自有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国内引进技术国外引进技术 | |||||||||||||||||||||||
项目预期 成果水平 | 新颖性 | 首创重大改进较大改进引进吸收一般 | ||||||||||||||||||||||
先进性 | 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其它 | |||||||||||||||||||||||
项目 现处阶段 | 研发阶段 中试阶段 批量生产(产业化) | |||||||||||||||||||||||
项目已有知 识产权情况 | 申请单位已获得的专利数(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项 | ||||||||||||||||||||||
申请单位已拥有的著作权及邻接权数(含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 项 | |||||||||||||||||||||||
申请单位已登记的版权数 | 项 | |||||||||||||||||||||||
项目 主要优势 | 经济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显著 产品或工艺创新性突出 市场前景很好 可以广泛推广 其它 | |||||||||||||||||||||||
经费预算 | 万元,其中国拨 万元。 | |||||||||||||||||||||||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
学位 | | 专业 | | 毕业院校 | | |||||||||||||||||||
电话 | | 传真 | | 身份证号 |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
队伍规模结构 |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 人数合计 | ||||||||||||||||||||||
高级职称者 | | |||||||||||||||||||||||
中级职称者 | | |||||||||||||||||||||||
研究生及辅助人员 | | |||||||||||||||||||||||
项目申请单位情况 | 申请单位(牵头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机构代码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单位性质 |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科技研究基地 |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国有企业中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它 | |||||||||||||||||||||||
其他主要联合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主要承担的任务 | ||||||||||||||||||||||
第二申请单位 | | | ||||||||||||||||||||||
第三申请单位 | | |
二、项目简介
1、立项目的、必要性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限300字以内) |
2、工作基础、条件与优势(限300字以内) |
3、总体目标(限200字以内) |
4、主要研发内容(包括研究方法、工艺技术路线、关键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等)(限800字以内) |
5、工作进度安排[按半年填写](限200字以内) |
6、主要考核指标(限500字以内) |
1、可获得的成果(项目完成时可达到的阶段,具体技术成果等)(限100字以内): 2、技术指标(技术、工艺或产品等具体指标)(限180字以内): 3、效益指标(项目完成时达到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指标,以及应用的具体效果)(限100字以内): 4、工作指标(提交样品样机数量、国内外发明专利或版权数、发表论文数等)(限120字以内): |
7、需求预测及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与带动作用(限400字以内) |
8、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限150字以内) |
(主要就知识产权来源、合作方式等情况进行说明) |
三、项目资金预算
资 金 预 算 表 (单位:万元) | |||||||
资金来源 | 预算金额 | 其 中 | |||||
年 | 年 | 年 | 年 | ||||
来源合计 | |||||||
其 中 | 提升计划资助 | ||||||
省级地方财政配套 | |||||||
设区市级地方财政配套 | |||||||
主管部门配套 | |||||||
单位自筹 | |||||||
其它 | |||||||
资金支出 | 预算金额 | 其中提升计划资助 | 计算依据 | ||||
资金总额 | |||||||
01 | 设备费 | ||||||
| ⑴购置设备费 | ||||||
| ⑵试制设备费 | ||||||
| ⑶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02 | 材料费 | ||||||
03 | 测试 /化验 /加工费 | ||||||
04 | 燃料动力费 | ||||||
05 | 差旅费 | ||||||
06 | 会议费 | ||||||
07 | 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 ||||||
08 | 劳务费 | ||||||
09 | 专家咨询费 | ||||||
10 | 管理费 | ||||||
11 | …… | ||||||
12 | …… | ||||||
13 | …… | ||||||
特别说明: |
四、项目申请单位承诺
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组承诺: 1、本申请书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项目信息表中所填内容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表等材料完全一致; 3、若项目批复,我们将严格按照文化部有关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的若干规定认真履行项目合同,采取一切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并达到预期目标与主要考核指标; 4、按照科技资金开支范围使用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资助资金; 5、遇重大变动,一定及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报告并履行程序; 6、其它(请叙述): 项目负责人签名(亲笔): 年月日 | |
项目申请单位(牵头项目申请单位)承诺: 1、若项目批复,优先提供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工作条件、人力资源和物质保障; 2、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预算管理项目资金,确保自筹资金按时到位; 3、严格管理项目组成员,任何情况下均不因人员出国、调动等原因而影响项目指标和目标的完成; 4、认真协调其他联合申请单位关系,督促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进度报告和按期结项; 5、申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资助资金额度不能得到完全批准时,差额部分自筹,项目指标不下降; 6、同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在政务公告和对外宣传中使用本项目的基本信息; 7、其它(请叙述):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第二申请单位承诺: 若项目批复,我们将认真履行合作单位职责,确保项目按合同完成。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三申请单位承诺: 若项目批复,我们将认真履行合作单位职责,确保项目按合同完成。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四申请单位承诺: 若项目批复,我们将认真履行合作单位职责,确保项目按合同完成。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第五申请单位承诺: 若项目批复,我们将认真履行合作单位职责,确保项目按合同完成。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同意申报。若项目批复,我们将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合同完成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及时结项。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五、项目实施方案
(建议使用四号黑体字打印标题、小四号宋字打印正文,上下左右边框不低于5mm,行间距适当。) 编写提纲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类别 (申报的项目类别必须与本申请书首页填写的一致) 二、立项依据 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对提升国家文化发展或解决文化科技自身发展需求问题的预期贡献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相关研究领域取得突破的可能性,基于我国文化发展的需求分析,本项目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项目推广应用或产业化的前景等。 四、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以及主要研究内容 详细阐述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的内涵。主要研究内容要围绕关键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系统、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来详细阐述,重点要突出,避免分散或拼盘现象。 五、总体目标、分年度预期目标 总体目标和分年度预期目标应从对提升国家文化发展和解决文化科技自身发展需求的预期贡献,在理论、方法等方面预期取得的进展、突破及其科学价值,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分别论述。分年度预期目标要求有具体的考核指标。 六、总体研究方案 结合主要研究内容阐述学术思路、研究方法和工艺技术路线,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的特色和可行性分析等(尽可能清楚地叙述研究的具体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技术原理、实验方法、工艺路线、技术性能指标以及取得突破的可行性分析等)。 七、总经费预算、资金筹措方式及来源 (包括项目总经费概算、资金筹措及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 八、项目进度安排 (包括实施年限、每半年的进度安排等) 九、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对文化发展的促进、带动作用 |
(建议使用四号黑体字打印标题、小四号宋字打印正文,上下左右边框不低于5mm,行间距适当。) 十、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在所申报项目相关研究方面的工作基础和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2.项目实施所具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等。 3.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等关联行动情况。 3.项目申报单位近五年承担的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各类国家与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的完成情况,与所申报项目的关联和衔接。 4.国家和省市地方财政资金前期资助情况及其与本项目之间的关系等。 十一、研究队伍 1.研究队伍的规模和结构(年龄、专业、职称等方面的结构,研究生及实验技术人员概况等)。 2.推荐的项目负责人 介绍推荐项目负责人的研究背景。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主持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各类国家与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情况,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情况。 十二、申请单位及合作方式 1、分别简介申请单位(牵头申请单位)与合作申请单位的实力或生产经营状况。 2、说明申请单位之间的具体合作方式,阐述各申请单位间的有机联系以及与项目预期目标的关系,具体叙述各合作单位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经费比例等。 十三、其它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