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拍摄许可[2011]15号
东方旭文化传播(北京)中心:
你中心关于日本nhk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东办字[2011]第0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3月拍摄北京故宫,景山,北京鼓楼、钟楼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发布文号: 拍摄许可[2011]15号
东方旭文化传播(北京)中心:
你中心关于日本nhk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东办字[2011]第0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3月拍摄北京故宫,景山,北京鼓楼、钟楼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