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07月19日00:07:59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办市发[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0年10月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宣发[2009]25号文件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克服困难,积极进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现将第四季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综合执法改革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海南、山西、安徽、吉林、河北、河南、贵州等12个省(市)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山东、辽宁所有省辖市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改革。除新疆、西藏和宁夏外,其它28个省(区、市)均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广东、上海、重庆、浙江、黑龙江、宁夏、北京、贵州、海南、新疆、吉林、河南、辽宁、四川、河北、安徽、山东、湖北、内蒙古、陕西、天津、江西、湖南、青海、福建等25个省(区、市)已成立或调整充实了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除新疆、西藏外,402个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县)中,295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73%,301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75%,248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62%;2592个县(区)中,1622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占63%,1510个组建了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占58%,869个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占34%。

二、第四季度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

2010年第四季度,天津、福建、江苏、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甘肃、内蒙古、青海等18个省(区、市)在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方面取得新进展。吉林:增加6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60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1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基本完成改革。河北:增加1个地级市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101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96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基本完成改革。河南:增加7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61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全省基本完成改革。贵州:增加1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51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全省基本完成改革。辽宁:增加5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个地级市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28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4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省辖市基本完成改革。天津:增加11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6个地级市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青海:增加7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增加40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43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福建:增加5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6个地级市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78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85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黑龙江:增加4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1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3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湖北:增加10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36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4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甘肃:增加4个地级市组建综合执法机构,14个县(区)组建综合执法机构,27个县(区)成立综合文化责任主体。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国情况看,与第三季度相比,第四季度改革进展明显提速,地级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提高16个百分点,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的组建率提高10个百分点;县(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提高29个百分点,综合文化责任主体的组建率提高19个百分点。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全国有近30%的地级市、近40%的县(区)尚未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一)部分地区改革进展仍然相对滞后。一些省份尚未成立省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些省份地级市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不到30%,个别省份县(区)级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不到20%。

(二)部分地区改革政策落实工作仍需加强。一些地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率大幅提升,但与机构组建相配套的“三定”方案,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人员身份等后续问题尚未落实。

四、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几点要求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收官之年。现就深化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尚未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地区,要抓紧成立或调整充实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导体制;尚未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地区,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尽快完成改革任务。

(二)夯实基础、巩固提高。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的地区,要加大落实改革政策的力度,积极协调编制、财政、人事等部门,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备和人员身份等后续问题,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三)加强指导、强化队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规划(2011—— 2015年)》和《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抓好新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工作。

特此通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统计表2010年第四季度

省份地级行政区(含副省级城市和直辖市区县)县(市、区)
地市数量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数量综合执法
机构组建率
组建综合
文化责任
主体数量
县(市、区)
数量
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数量综合执法
机构组建率
组建综合
文化责任
主体数量
北京1616100%16    
天津161169%16    
上海1818100%18    
重庆4040100%40    
广东2121100%21121121100%121
福建9667%9857892%85
江苏13969%13106106100%106
浙江1111100%11878699%86
安徽1717100%171056259%62
山东1717100%1714011179%110
黑龙江13969%131282822%39
吉林99100%06060100%21
辽宁1414100%141004949%32
河北1111100%1117317098%170
河南1717100%915810868%98
江西11327%3997778%0
湖北131185%121034645%18
湖南14429%4122119%10
广西1417%1109109100%90
云南161063%1012997%9
贵州99100%0888698%89
四川21314%71812011%55
海南22100%22020100%20
陕西10110%101071413%14
山西1111100%11119119100%119
宁夏500%422732%13
甘肃14536%3861416%29
内蒙古12217%11017170%71
青海8788%8434093%43
汇总40229573%3012592162263%1510


说明:安徽省43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62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河南省50个市辖区不设执法队伍,所有108个县已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余地级市的25个市辖区不设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