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射击箭运动中心
发布文号:
为促进在备战2013年全国运动会新周期建设复合型团队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和续聘原则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优先续聘本中心2010年度训练比赛成绩优异的教练员;
(二)竞聘和续聘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教练员进入上海队执教。
二、竞聘基本条件
㈠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㈡教练员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住队训练及比赛要求。(50周岁以上,具有国家级教练职称的教练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坚定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好;责任心强,能够严格要求,并能以身作则,注重教练员的表率作用。
三、岗位设置
上海射击队实行领队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承担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每个项目的训练工作由主教练负责。对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阶段性指标和违反队规队纪的教练员,上海射击队有权提前解聘。
1、男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2、女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3、男子手枪慢射项目:主、副教练;
4、男子手枪速射项目:主、副教练;
5、女子手枪项目:主、副教练;
四、聘期
自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决定聘任之日起,至2013年全运会周期结束之日止,在此期间中心将根据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练员综合表现,对教练员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舫(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全志伟(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党总支书记)
陆鸿钢(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副主任)
高晓东(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中心训练科、协会办公室、办公室、人保科负责人及射击队领队、特邀专家1-2人。
(二)竞聘和续聘报名
拟竞聘和续聘人员需填写《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报名表》(见附件)及撰写演讲提纲,于2011年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到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聘和续聘人员的材料将提交给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中心将于2月8日下午16:00前通知其参加竞聘和续聘演讲。
(四)竞聘和续聘演讲
1.演讲时间
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
2.演讲要求
每人演讲15分钟,演讲要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演讲后进行答辩10分钟。
3.演讲地点
将在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进行。
根据演讲和综合考察情况,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经中心批准并报上海市体育局备案。
六、演讲内容
(一)本项目目前世界发展趋势,我国现状和本市本项目运动员情况分析。
(二)以往执教省、区、市等队伍的得与失。(续聘人员为2010年度执教的得与失)
(三) 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阐述对先进教学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对本项目有何新思路、新办法。
(四) 本项目训练的难点是什么,阐述对本项目制胜规律的认识。若执教上海队,本周期的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采取什么措施完成目标。
七、费用
参加竞聘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伙食费和住宿费由中心承担。
八、国家队沪籍教练员不参加本次竞聘和续聘,但国家队沪籍教练员均为中心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周期的主教练,中心将根据情况另行具体确定。
九、本市各区县其他教练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观摩学习,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028号 邮编:201108。
联系电话:021-64585764
传真:021-64583289
电子邮箱:sunny5139@yahoo.cn
上海市射击箭运动中心
发布文号:
为促进在备战2013年全国运动会新周期建设复合型团队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和续聘原则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优先续聘本中心2010年度训练比赛成绩优异的教练员;
(二)竞聘和续聘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教练员进入上海队执教。
二、竞聘基本条件
㈠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㈡教练员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住队训练及比赛要求。(50周岁以上,具有国家级教练职称的教练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坚定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好;责任心强,能够严格要求,并能以身作则,注重教练员的表率作用。
三、岗位设置
上海射击队实行领队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承担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每个项目的训练工作由主教练负责。对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阶段性指标和违反队规队纪的教练员,上海射击队有权提前解聘。
1、男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2、女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3、男子手枪慢射项目:主、副教练;
4、男子手枪速射项目:主、副教练;
5、女子手枪项目:主、副教练;
四、聘期
自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决定聘任之日起,至2013年全运会周期结束之日止,在此期间中心将根据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练员综合表现,对教练员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舫(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全志伟(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党总支书记)
陆鸿钢(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副主任)
高晓东(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中心训练科、协会办公室、办公室、人保科负责人及射击队领队、特邀专家1-2人。
(二)竞聘和续聘报名
拟竞聘和续聘人员需填写《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报名表》(见附件)及撰写演讲提纲,于2011年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到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聘和续聘人员的材料将提交给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中心将于2月8日下午16:00前通知其参加竞聘和续聘演讲。
(四)竞聘和续聘演讲
1.演讲时间
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
2.演讲要求
每人演讲15分钟,演讲要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演讲后进行答辩10分钟。
3.演讲地点
将在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进行。
根据演讲和综合考察情况,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人选,经中心批准并报上海市体育局备案。
六、演讲内容
(一)本项目目前世界发展趋势,我国现状和本市本项目运动员情况分析。
(二)以往执教省、区、市等队伍的得与失。(续聘人员为2010年度执教的得与失)
(三) 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阐述对先进教学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对本项目有何新思路、新办法。
(四) 本项目训练的难点是什么,阐述对本项目制胜规律的认识。若执教上海队,本周期的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采取什么措施完成目标。
七、费用
参加竞聘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伙食费和住宿费由中心承担。
八、国家队沪籍教练员不参加本次竞聘和续聘,但国家队沪籍教练员均为中心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周期的主教练,中心将根据情况另行具体确定。
九、本市各区县其他教练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观摩学习,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028号 邮编:201108。
联系电话:021-64585764
传真:021-64583289
电子邮箱:sunny5139@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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