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年审注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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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 凡通过2009年7月4日游泳救生项目职业鉴定合格,并已领取北京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的鉴定合格证书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鉴证书原件及救生员培训证原件,于12月17日开始,到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年审注册基地领取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书。 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水上救生协会(北京市体育社团办公中心内,崇文区天坛东路十三号) 咨询电话:010-87324465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