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247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8]2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演出总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于2008年12月8日到安徽宣城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247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8]2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演出总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于2008年12月8日到安徽宣城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