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62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4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邀请以下14支乐队共65人,于2008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对演出曲目及演出现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62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4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邀请以下14支乐队共65人,于2008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对演出曲目及演出现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