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2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邀请瑞士苏黎世芭蕾舞团一行76人,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2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邀请瑞士苏黎世芭蕾舞团一行76人,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