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6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7]1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匈牙利民族舞蹈团一行50人,于2008年3月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6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外请[2007]1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文馨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匈牙利民族舞蹈团一行50人,于2008年3月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