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2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函[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锦城艺术宫邀请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一行62人,于2008年3月6日至8月10日到四川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2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函[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锦城艺术宫邀请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一行62人,于2008年3月6日至8月10日到四川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