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商贸流通行业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17:21:56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为切实做好2012年商贸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30号)要求,请各地报送2012年商贸流通行业标准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流通行业发展。以促进流通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流通产业竞争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健全商贸流通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标准的导向性、实效性与科学性,为商贸流通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保障。

(二)突出重点,满足急需。统筹安排流通领域各类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推动标准体系由产品标准向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为主转型,加大急需行业标准制修订力度。

(三)科学立项,确保质量。认真筛选推荐性标准项目,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雷同或矛盾,提高标准立项的科学性。按照《标准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限定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申报范围。

二、申报重点

(一)急需领域标准项目。包括行业分类、行业管理规范,商品分类、商品质量管理要求,重要流通技术、流通设施设备标准以及与商贸流通领域紧密相关,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标准。

(二)重点领域标准项目。包括批发、零售、成品油、拍卖、典当、旧货流通、汽车流通、农机流通、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农产品流通、畜禽屠宰管理、药品流通管理、肉类蔬菜追溯、酒类流通管理和茧丝绸行业管理等标准,以及实施流通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需制订的标准。

(三)新兴领域标准项目。包括新兴服务业、绿色循环流通、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以及商贸物流、预付消费、会展业、生产资料流通、租赁、商业保理、特许经营、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等方面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限。请结合上述原则和申报重点,优化标准结构,精选标准项目,认真做好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2012年第一批申报计划请于2011年12月22日前报送商务部。

(二)申报材料(含纸制文件和电子版)。

1.申报说明。包括申报标准项目基本情况,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对促进行业发展的预期效果,标准预算等。

2.商贸流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1)。

3.商贸流通推荐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2)。

4.商贸流通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3)。

另外,为做好行业标准同国家标准的衔接工作,请各单位将2012年度拟报送的国家标准项目目录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流通发展司 陈丽平 董 博

联系电话:85093791、85093760

传 真:85093762

电子邮箱:dongbosg@mofcom.gov.cn

附件:1.商贸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2.商贸流通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3.商贸流通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商贸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申报单位: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标准 类别
 
制定或修订
 
完成 年限
 
技术归口单位或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采标编号(注明年代号
 
修订标准号和年代号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注:1、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项目请分别填表;

2、采用快速程序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

商贸流通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1
(中文)
 
﹡项目名称
(英文)
 
﹡制定或修订2
制定
修订
被修订
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3
 
采标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名称
 
采用快速程序4
fip
快速程
序代码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ics分类号
 
﹡技术委员会
 
全国
tc/sc号
 
(或)技术归口单位5
 
﹡起草单位
 
﹡主管部门
 
﹡计划起始年
 
﹡完成年限
 
 
﹡目的、意义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经费来源
国家补助
自筹
备注
 
 
﹡起草单位
意见6
 
 
年 月 日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意见6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6
 
 
年 月 日


[注1] 表格项目中带﹡号的为必须填写项目;

[注2]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则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3]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4]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5] 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必须填写其中之一,若填写技术委员会则必须填写 全国tc/sc号;

[注6] 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各意见栏在报送纸面文件时应签字并盖公章。

附件3

商贸流通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1
(中文)
 
﹡项目名称
(英文)
 
制定或修订2
制定
修订
被修订
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3
 
采标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名称
 
采用快速程序4
fip
快速程
序代码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ics分类号
 
﹡技术委员会
 
全国
tc/sc号
 
(或)技术归口单位5
 
﹡起草单位
 
主管部门
 
计划起始年
 
﹡完成年限
 
 
目的、意义
 
 
适用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及标准涉及主要产品
 
 
 
 
主要强制的内容
 
 
 
强制的理由及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经费来源
国家补助
自筹
备注
 
 
起草单位
意见6
 
 
年 月 日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意见6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6
 
 
年 月 日


[注1] 表格项目中带﹡号的为必须填写项目;

[注2]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则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3]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4]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5] 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必须填写其中之一,若填写技术委员会则必须填写 全国tc/sc号;

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各意见栏在报送纸面文件时应签字并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