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榕建政务[2012]78号
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城[2007]68号)精神,我委对企业申报的资料及现场设施、设备进行审查,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所需的条件,现予以核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发布文号: 榕建政务[2012]78号
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和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城[2007]68号)精神,我委对企业申报的资料及现场设施、设备进行审查,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所需的条件,现予以核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