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4:26:04
发布部门: 江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厅计财处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委)、各相关企业:
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商务部、财政部决定追加我省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根据两部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追加使用额度的项目申报工作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追加使用额度的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和金额
1、凡在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已作了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企业,原则上这次不再重复申报项目。
2、已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资质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均可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在管理系统中虽已进行网上资质注册,但未报送纸质材料的企业,请尽快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外经贸厅计财处。
3、申报的项目数限定3个,申请支持金额限定在8万元以下(包括8万元)。
二、项目计划申报时间截止到2006年11月3日下午5:30分。
三、加快资金拨付工作。根据“两部”的要求,对于2006年度已作安排和这次新安排的项目均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因此,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按资金拨付须知的规定将真实、有效的纸质凭证复印件,报送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审核,以便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四、对于2006年度未执行的项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将由商务部中小办在2007年初统一中止执行,并关闭资金拨付申报系统。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向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反映(电话:0791-6246259)

江西省外经贸厅计财处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