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湘建建[2008]39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要求,我责令湖南中新建设有限公司等21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现整改期限已过,上述21家企业仍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为此,我厅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撤回湖南中新建设有限公司等21家建筑业企业(企业名单附后)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予以通报。被撤回资质的21家建筑业企业应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5天内将资质证书送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交我厅建管处(省管企业直接上交我厅建管处)。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被撤回资质的21家房建三级建筑业企业名单(略)
发布文号: 湘建建[2008]39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要求,我责令湖南中新建设有限公司等21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现整改期限已过,上述21家企业仍未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相应资质条件。为此,我厅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撤回湖南中新建设有限公司等21家建筑业企业(企业名单附后)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予以通报。被撤回资质的21家建筑业企业应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5天内将资质证书送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交我厅建管处(省管企业直接上交我厅建管处)。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被撤回资质的21家房建三级建筑业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