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厂和岭澳核电厂辐射监测系统改进申请的通知

2020年07月16日10:28:48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7]21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KRT901/902/904MA故障信号自动关闭废液排放阀改造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07〕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核电厂辐射监测系统(KRT)改进申请的文件,认为该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在改造后对系统的监测功能进行验证,确保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