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92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利宝〔2011〕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变更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的200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中的40万美元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92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利宝〔2011〕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变更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的200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中的40万美元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