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155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筹建贵州分公司的请示》(安保文〔201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贵州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155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筹建贵州分公司的请示》(安保文〔201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贵州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