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1]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基础还不牢固,扭亏脱困的形势还相当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巩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整体素质,现就进一步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扭亏脱困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三年改革脱困任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动态看,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情况仍不容乐观。至今年6月末,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亏损面达34.7%,比去年同期增加5。4个百分点;亏损额达4.25亿元,同比增亏1.13亿元。
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的主要特点是:新亏损企业和增亏企业增多,在104家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增亏的占75%,其中新增亏损企业占三分之一;完成脱困目标的183家企业中有10家出现返亏;亏损总额不大,但亏损企业数不少,亏损企业的地区分布面较广;亏损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和一般竞争性领域。
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机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在: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营不善,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处理历年潜亏,造成账面亏损大量增加;受国内外市场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部分中央属、省属企业改革滞后,机制不活,后劲不足。另外,还有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季节性原因造成亏损。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趋缓对我省工业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下半年已呈现出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将更趋广泛和激烈,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的紧迫感。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关键性领域中的控制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明确目标和重点,努力降低亏损面、减少亏损额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的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底,争取将现有的亏损企业减少三分之一左右,遏制亏损额的上升,控制新亏损企业的增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整体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重点是:从地区分布看,主要是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和舟山市;从隶属关系看,主要是市属、省属和中央属企业;从亏损数额看,主要是亏损额占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总额50%以上的舟山海洋渔业公司等16家亏损大户。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原则是:抓重点亏损企业和抓面上一般亏损企业相结合;按《破产法》破产和利用国家政策实施破产相结合;抓亏损企业改革脱困和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增产、增销、增效相结合。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扭亏脱困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改革的思路抓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经济从没有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坚持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国家鼓励兼并破产的政策;对一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又难以列入国家核销呆坏账准备金计划的企业,要下决心按照《破产法》实施破产。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兼并重组。继续深化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国有亏损小企业的改革脱困力度。
(二)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实现机制创新。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三)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要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市场要求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科学决策。要抓好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积极借鉴和推广“成本倒逼法”、大宗原材料和设备“比价采购”等管理方法,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力压缩产成品资金和应收款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质量第一,抓好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加快技改步伐,增强企业自我扭亏发展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有希望扭亏脱困的企业上一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短、平、快”技改项目;支持企业盈利产品的增产、增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自我扭亏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领导,为企业扭亏脱困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扭亏脱困任务较重的地区,政府领导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亏损大户要制定好扭亏脱困方案,集中力量,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逐个予以解决。要落实扭亏脱困工作责任,确保省与各市签订的扭亏脱困责任书任务的完成。各级经贸、体改、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和金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的各项工作,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所属企业的改革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省属及中央属企业的改革脱困工作,尽可能地为这部分企业的改革脱困提供条件。要制止企业改制中权证变迁、过户费用过高等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统计和企业财务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已改制为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1]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基础还不牢固,扭亏脱困的形势还相当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巩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整体素质,现就进一步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扭亏脱困工作的紧迫感
去年,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三年改革脱困任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动态看,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情况仍不容乐观。至今年6月末,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亏损面达34.7%,比去年同期增加5。4个百分点;亏损额达4.25亿元,同比增亏1.13亿元。
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的主要特点是:新亏损企业和增亏企业增多,在104家亏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增亏的占75%,其中新增亏损企业占三分之一;完成脱困目标的183家企业中有10家出现返亏;亏损总额不大,但亏损企业数不少,亏损企业的地区分布面较广;亏损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产业和一般竞争性领域。
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机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在: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营不善,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处理历年潜亏,造成账面亏损大量增加;受国内外市场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部分中央属、省属企业改革滞后,机制不活,后劲不足。另外,还有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季节性原因造成亏损。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趋缓对我省工业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下半年已呈现出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将更趋广泛和激烈,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的紧迫感。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关键性领域中的控制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明确目标和重点,努力降低亏损面、减少亏损额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的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底,争取将现有的亏损企业减少三分之一左右,遏制亏损额的上升,控制新亏损企业的增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整体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重点是:从地区分布看,主要是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和舟山市;从隶属关系看,主要是市属、省属和中央属企业;从亏损数额看,主要是亏损额占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总额50%以上的舟山海洋渔业公司等16家亏损大户。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原则是:抓重点亏损企业和抓面上一般亏损企业相结合;按《破产法》破产和利用国家政策实施破产相结合;抓亏损企业改革脱困和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增产、增销、增效相结合。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扭亏脱困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改革的思路抓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经济从没有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坚持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国家鼓励兼并破产的政策;对一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又难以列入国家核销呆坏账准备金计划的企业,要下决心按照《破产法》实施破产。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兼并重组。继续深化以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国有亏损小企业的改革脱困力度。
(二)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对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实现机制创新。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三)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要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市场要求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科学决策。要抓好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积极借鉴和推广“成本倒逼法”、大宗原材料和设备“比价采购”等管理方法,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力压缩产成品资金和应收款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质量第一,抓好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加快技改步伐,增强企业自我扭亏发展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有希望扭亏脱困的企业上一些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短、平、快”技改项目;支持企业盈利产品的增产、增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自我扭亏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领导,为企业扭亏脱困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工作,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扭亏脱困任务较重的地区,政府领导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亏损大户要制定好扭亏脱困方案,集中力量,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逐个予以解决。要落实扭亏脱困工作责任,确保省与各市签订的扭亏脱困责任书任务的完成。各级经贸、体改、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和金融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的各项工作,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所属企业的改革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省属及中央属企业的改革脱困工作,尽可能地为这部分企业的改革脱困提供条件。要制止企业改制中权证变迁、过户费用过高等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统计和企业财务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已改制为非国有和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