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0]1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0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0]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有个别地方发展烤烟指导思想还没有转到依靠科技,提高烤烟生产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仍在盲目追求数量,擅自扩大烤烟种植面积。有的地方“科教兴烟”及提高烟叶质量的各项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烤烟局部种植规模小而分散的情况仍然存在。目前,全国及我省烟叶产大于销、供过于求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烟叶库存和资金积压仍很严重,烟叶等级结构与市场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必须严格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方针,依靠科技大力提高烟叶质量,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烟叶生产供应结构。否则,生产收购的烟叶等级结构和部位结构都难以满足市场需要,给我省烤烟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企业以及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造成严重影响。为努力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切实抓好今年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现有库存量大、市场滞销的部分烟叶等级不予收购
目前,全省烟草商业库存的市场滞销的上部烟叶有228万担,占总库存的59.3%。为优化我省烟叶供应结构,提高我省烤烟市场竞争力,真正实现农民、地方、企业增产增收,经征求各地、州、市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对下述部分烟叶等级不予收购:上柠四、上杂一、上杂二、上杂三、青烟一、青烟二。
二、认真落实提高烟叶质量的各项措施,大力提高烟叶质量,千方百计增加上中等烟比例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黔府发[2000]3号文件所提出的加大烤烟种植布局调整和“科教兴烟”的五项要求。在烤烟生产环节,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把好苗床管理、假植移栽关,搞好规范化种植;要采取多打底脚叶,控制上部顶叶采烤的措施,减少烟农烘烤成本,做到科学烘烤,把低下等烟叶处理在生产环节,切实提高烟叶等级结构和烟叶质量。在收购环节,要严格按照与烟农签订的数量、等级比例收购烟叶,合同外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对确定不收购的等级,不得签订产购合同;对滞销的等级,要限量收购。
三、加快烟叶调销,狠抓货款回笼;保证计划内烤烟收购资金供应
各地要严格执行责任制,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一支队伍抓烤烟生产的技术指导、物资供应、生产管理工作;另一支队伍抓陈烟销售和货款回笼工作。烟草部门对催收回笼的货款,除必要的费用开支外,绝大部分要用作归还农行贷款,努力完成今年上半年烟草贷款归还计划;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确保今年计划内烤烟收购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保证烤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