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新闻出版署
发布文号: 新出印[2007]53号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总署党组2007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总署“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活动,经研究决定,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署党组关于2007年在全行业深入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大印装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出版物印装质量,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印刷市场,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健康舆论氛围与和谐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旨在通过把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材印刷装订质量上存在的问题降到最低限度;通过发布检查结果,对部分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切实引导印刷企业自觉提升质量意识;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年检工作,积极淘汰低水平落后生产工艺,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⒈为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新闻出版总署成立此项活动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副组长:
王岩镔(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司长)
齐相潼(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刘晓凯(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副司长)
薛松岩(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副主任)
王英利(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副司长)
郑全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
张双儒(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副理事长)
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总署办公厅(科技发展司)、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共同开展工作。在质检中心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在开展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会同本地有关印刷协会、印刷质检站等单位结合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⒊设立检测专家组,专家名单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质检中心确定。
(二)要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以及《GB/T 18358-2001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 18359-2001 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标准。在此次检测活动中,要认真执行以上法规及标准。
为更好地具体指导此次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开展,根据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有关现行国家出版物质量标准,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质检中心制定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应按照该意见开展此次活动。
(三)已经先期开展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目前已经或正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要按照总署的整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作。各省(区、市)对在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
各地要按要求认真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层面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从2007年1月22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春季中小学教材印装实际情况,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地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分析中小学教材印装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印刷企业进行摸底,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单位,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10日前,各地组织对印刷中小学教材的企业进行现场督查。
2月10日-3月1日,各地要组织对出版、发行单位书库内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进行检测;3月1日左右,组织对到校的中小学教材进行检测。其间,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力量对部分省(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三)公布质检结果及进行总结。3月7日前,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向质检中心报送质检结果。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指导质检中心对各地所报数据进行审定。
3月15日,公布质检结果。分为两个层次:总体情况及质检结果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公布;各省(区、市)经质检中心审定的质检结果在当地媒体公布(各地媒体的选择由各地自行决定)。
3月底前,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将本地此次专项工作的情况小结后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组织有关单位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总结,总结经验,以利于今后质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
发布文号: 新出印[2007]53号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总署党组2007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总署“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活动,经研究决定,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署党组关于2007年在全行业深入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大印装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出版物印装质量,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印刷市场,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健康舆论氛围与和谐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旨在通过把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材印刷装订质量上存在的问题降到最低限度;通过发布检查结果,对部分印刷装订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切实引导印刷企业自觉提升质量意识;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年检工作,积极淘汰低水平落后生产工艺,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⒈为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新闻出版总署成立此项活动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副组长:
王岩镔(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司长)
齐相潼(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刘晓凯(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副司长)
薛松岩(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副主任)
王英利(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副司长)
郑全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
张双儒(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副理事长)
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总署办公厅(科技发展司)、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共同开展工作。在质检中心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在开展活动时可参照执行。
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会同本地有关印刷协会、印刷质检站等单位结合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⒊设立检测专家组,专家名单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会同质检中心确定。
(二)要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以及《GB/T 18358-2001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 18359-2001 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标准。在此次检测活动中,要认真执行以上法规及标准。
为更好地具体指导此次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开展,根据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有关现行国家出版物质量标准,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质检中心制定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对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应按照该意见开展此次活动。
(三)已经先期开展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目前已经或正在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地方,要按照总署的整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作。各省(区、市)对在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
各地要按要求认真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层面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此项活动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检查活动从2007年1月22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春季中小学教材印装实际情况,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地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分析中小学教材印装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印刷企业进行摸底,确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单位,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10日前,各地组织对印刷中小学教材的企业进行现场督查。
2月10日-3月1日,各地要组织对出版、发行单位书库内中小学教材印装质量进行检测;3月1日左右,组织对到校的中小学教材进行检测。其间,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力量对部分省(区、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三)公布质检结果及进行总结。3月7日前,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向质检中心报送质检结果。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指导质检中心对各地所报数据进行审定。
3月15日,公布质检结果。分为两个层次:总体情况及质检结果在《中国新闻出版报》等媒体公布;各省(区、市)经质检中心审定的质检结果在当地媒体公布(各地媒体的选择由各地自行决定)。
3月底前,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将本地此次专项工作的情况小结后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组织有关单位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总结,总结经验,以利于今后质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