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年鉴》编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23:16:5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37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年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刊,创刊于1985年,至今已连续出版18卷。年鉴全面、系统地记录每年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提供有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资料,是我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级党政机关掌握区情,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提高《广西年鉴》的编纂水平,将其办成高档次高质量的文化精品,发挥其更大的社会功能,以更好地为新时期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编纂质量
《广西年鉴》的编纂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自治区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办鉴的基本方针,全面、客观、深入地反映我区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突出年度特点和地方特色,强化精品意识和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优化栏目结构,精心组稿、编辑,做到体例严谨、知识丰富、数据翔实、常编常新,进一步提高编纂质量,使《广西年鉴》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充实健全编写队伍
《广西年鉴》编写组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区直各委、办、厅、局牵头组成,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负责。要安排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年鉴撰稿工作。新成立的市、县要尽快建立《广西年鉴》编写组,落实人员。已建立《广西年鉴》编写组的,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其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按时按质完成撰稿任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年鉴编委会审定的《广西年鉴编写大纲》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时、按质地完成文稿的撰写工作。每年1月拟定选题计划,3月底前务必完成撰稿任务并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送广西年鉴社。

四、加强彩色图片专辑的组稿工作
《广西年鉴》彩色图片专辑是《广西年鉴》编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海内外宣传我区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刊登彩色图片专辑作为一项重要的组稿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广西年鉴》彩色图片专栏在宣传广西中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