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4]44号
本级各征管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发布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4]44号
本级各征管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