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洪价费字(1999)84号
南昌广播电视周报社:
“要求调整《南昌广播电视周报》价格的报告”收悉。
你社决定从2000年开始扩增版面,由现4开16版增为4开24版,经研究,同意《南昌广播电视周报》每份由0.50元,调整为0.70元。
发布文号: 洪价费字(1999)84号
南昌广播电视周报社:
“要求调整《南昌广播电视周报》价格的报告”收悉。
你社决定从2000年开始扩增版面,由现4开16版增为4开24版,经研究,同意《南昌广播电视周报》每份由0.50元,调整为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