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数据现已报送完毕。为做好2011年全国城考结果互审工作(互审事宜另文通知),拟于近期召开2011年城考审核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26日-28日(报到时间为26日全天)。
二、培训内容
(一)6月27日审核工作培训;
(二)6月28日以扬州市城考结果为例,分组进行现场审核。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新世纪大酒店(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1号电话:0514-87878888)
四、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城考工作人员,每省(区)限3人,分别为省级城考工作人员,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和本省(区)所辖城市城考工作人员,须熟悉城考数据审核、环境监测或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业务,共计150人。人员名单由省级环保部门自行确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我部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协办。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于2011年6月23日前,集中将省(区)内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回执见附件)。
(三)与会人员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此次参加培训人员须参加我部6月29日至7月20日期间组织的城考结果省间互审(互审通知另行印发)。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王欣
联系电话:(010)66556242
(二)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孙华 潘晓婷
联系电话:(0514)8734425987347125
传真:(0514)87313750
附件:回执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回执
(注: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此表无效)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数据现已报送完毕。为做好2011年全国城考结果互审工作(互审事宜另文通知),拟于近期召开2011年城考审核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6月26日-28日(报到时间为26日全天)。
二、培训内容
(一)6月27日审核工作培训;
(二)6月28日以扬州市城考结果为例,分组进行现场审核。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新世纪大酒店(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1号电话:0514-87878888)
四、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城考工作人员,每省(区)限3人,分别为省级城考工作人员,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和本省(区)所辖城市城考工作人员,须熟悉城考数据审核、环境监测或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业务,共计150人。人员名单由省级环保部门自行确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我部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协办。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于2011年6月23日前,集中将省(区)内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回执见附件)。
(三)与会人员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此次参加培训人员须参加我部6月29日至7月20日期间组织的城考结果省间互审(互审通知另行印发)。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王欣
联系电话:(010)66556242
(二)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孙华 潘晓婷
联系电话:(0514)8734425987347125
传真:(0514)87313750
附件:回执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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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办公/手机) | 专 业 领 域 (可多选) |
| | | | | 城考数据审核 环境监测 污水处理 危废处理 |
| | | | | 城考数据审核 环境监测 污水处理 危废处理 |
| | | | | 城考数据审核 环境监测 污水处理 危废处理 |
抵达航班/班次: 离开航班/班次: 其他(如饮食习惯等): |
(注: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此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