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0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列为2010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试点项目之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事后自评,在此基础上由项目委托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实提高绩效考评工作实效,现将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组织方式
2010年部门预算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受委托承担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开展现场抽查考评和提出绩效总报告。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以及各海区渔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负责开展项目事后自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
绩效考评项目范围为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中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渔业船东船长培训、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和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等五类分项目,其他分项目不在此次考评范围。绩效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资金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绩效等三个方面。
三、绩效自评单位范围
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承担单位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单位范围为《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65号)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224号)“项目单位”项,其中“项目单位”为渔船或渔政执法船艇的,由其“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四、绩效自评材料编写及报送要求
绩效自评材料包括三个部分,一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附件1,简称《绩效表》);二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报告》(附件2,简称《绩效报告》);三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3,简称《自评表》)。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项目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其中,《绩效表》和《绩效报告》要按项目的五个类别分别编写,《自评表》要每个项目填写一套,对于有一个以上项目点的项目,《自评表》要能够反映所有项目点的情况。
各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各海区渔政局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所有项目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于2011年1月15日前统一将本辖区(本单位)绩效自评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至我局(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peimin81@163.com,bofplan@agri.gov.cn),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必须内容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保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由于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是首次布置,且时间较紧,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待,抓紧时间迅速开展项目自评工作。要根据自评工作的三个方面内容,实事求是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客观地编写自评材料。
(二)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有关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海区渔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发挥好项目主管单位作用,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承担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所有单位,开展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并按时上报全部项目的绩效自评材料,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三)积极配合现场考评。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组成绩效考评工作组,于近期开展项目绩效现场考评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组开展好现场考评工作。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和渔政指挥中心联系。
联系人:渔政指挥中心调查处于沛民 010-59193115
渔业局计划财务处黄建光 010-59192926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单位组织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绩效报告由绩效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在预算年度结束后编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改进建议等,是项目承担单位对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依照项目绩效问题进行绩效自评的说明文件。
二、封面编写说明
1.“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项目类型”:在表格中项目所属类型后的方框内划√
2.“项目起止时间”:须与项目任务书中的起止时间一致
3.年度目标:针对项目所期望达到的年度结果设定的目标
长期目标:针对项目所期望达到的长期结果设定的目标
绩效目标:在实现项目结果方面体现成本节约或效率改进的目标
4.“项目实施基本信息”:对“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填写须做到数字准确无误,所列文件须真实存在,对不适合本项目的内容,须以“/”填满,不得留空。
5.“自评结论”:项目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结和评价。
6.项目评分定级说明:项目评分采取加权评分制,具体评分方法为:在每个模块下,对每个一级问题下各二级问题的得分,按二级问题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该一级问题加权得分;各一级问题加权得分,按一级问题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该模块加权得分;各模块加权得分,按模块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项目评价总加权得分,即项目评价总得分。
项目总得分=项目定位得分*10%+项目计划得分*10%+项目管理得分*45%+项目预期结果得分*35%
项目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所示:
如果缺乏用来说明现有绩效的资料,则项目定级结果为无法显示成效。
7、“项目绩效报告”: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丰富和补充,项目单位应根据编写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交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项目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填列其他方面的“项目收益”情况。
备注:各海区渔政局不用填写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2:
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报告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立项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3、项目定位
4、项目计划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6、预期主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目标及工作内容有无调整
(二)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三)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四)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五)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一)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目标
2、长期目标
3、效率目标
(二)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实施后实际效果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等
(三)绩效目标实现带来的具体影响,包括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项目实施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包括预算安排、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按类别填报自评表)
(二)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四)项目实施情况的影像资料
(五)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3: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表1: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表2: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表3:渔业船东船长培训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表4: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表5: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发布文号: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开展2010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将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列为2010年农业部部门预算绩效考评试点项目之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有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事后自评,在此基础上由项目委托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实提高绩效考评工作实效,现将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组织方式
2010年部门预算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受委托承担具体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开展现场抽查考评和提出绩效总报告。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以及各海区渔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具体承担单位负责开展项目事后自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
绩效考评项目范围为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中渔业海难救助补助、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渔业船东船长培训、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和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等五类分项目,其他分项目不在此次考评范围。绩效考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资金使用绩效、社会效益绩效等三个方面。
三、绩效自评单位范围
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承担单位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单位范围为《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65号)和《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0〕224号)“项目单位”项,其中“项目单位”为渔船或渔政执法船艇的,由其“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四、绩效自评材料编写及报送要求
绩效自评材料包括三个部分,一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附件1,简称《绩效表》);二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报告》(附件2,简称《绩效报告》);三是《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3,简称《自评表》)。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项目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其中,《绩效表》和《绩效报告》要按项目的五个类别分别编写,《自评表》要每个项目填写一套,对于有一个以上项目点的项目,《自评表》要能够反映所有项目点的情况。
各有关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及各海区渔政局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所有项目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于2011年1月15日前统一将本辖区(本单位)绩效自评的全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至我局(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peimin81@163.com,bofplan@agri.gov.cn),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必须内容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保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由于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是首次布置,且时间较紧,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待,抓紧时间迅速开展项目自评工作。要根据自评工作的三个方面内容,实事求是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客观地编写自评材料。
(二)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有关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各海区渔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发挥好项目主管单位作用,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承担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上述五类分项目的所有单位,开展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如实、完整填写《绩效表》、《绩效报告》和《自评表》,并按时上报全部项目的绩效自评材料,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三)积极配合现场考评。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将组成绩效考评工作组,于近期开展项目绩效现场考评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组开展好现场考评工作。
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和渔政指挥中心联系。
联系人:渔政指挥中心调查处于沛民 010-59193115
渔业局计划财务处黄建光 010-59192926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表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单位组织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绩效报告由绩效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在预算年度结束后编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改进建议等,是项目承担单位对绩效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依照项目绩效问题进行绩效自评的说明文件。
二、封面编写说明
1.“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项目类型”:在表格中项目所属类型后的方框内划√
2.“项目起止时间”:须与项目任务书中的起止时间一致
3.年度目标:针对项目所期望达到的年度结果设定的目标
长期目标:针对项目所期望达到的长期结果设定的目标
绩效目标:在实现项目结果方面体现成本节约或效率改进的目标
4.“项目实施基本信息”:对“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填写须做到数字准确无误,所列文件须真实存在,对不适合本项目的内容,须以“/”填满,不得留空。
5.“自评结论”:项目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结和评价。
6.项目评分定级说明:项目评分采取加权评分制,具体评分方法为:在每个模块下,对每个一级问题下各二级问题的得分,按二级问题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该一级问题加权得分;各一级问题加权得分,按一级问题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该模块加权得分;各模块加权得分,按模块权重加权汇总后,得出项目评价总加权得分,即项目评价总得分。
项目总得分=项目定位得分*10%+项目计划得分*10%+项目管理得分*45%+项目预期结果得分*35%
项目等级转换关系如下表所示:
等级 | 分值范围 |
有效 | 85-100 |
基本有效 | 70-84 |
一般 | 50-69 |
无效 | 0-49 |
如果缺乏用来说明现有绩效的资料,则项目定级结果为无法显示成效。
7、“项目绩效报告”: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丰富和补充,项目单位应根据编写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交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承担单位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项目类型 | 1. 渔业海难救助补助 2. 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 3. 渔业船东船长培训 4. 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 5. 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 | |||||||||||||||||
项目起止 时间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
实施阶段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验收阶段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项目经费 (万元) | 总经费 | | ||||||||||||||||
经费构成 |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 地方配套(自筹): | |||||||||||||||||
二、项目实施基本信息 | ||||||||||||||||||
1、项目立项情况 | ||||||||||||||||||
立项目标 | 项目总体目标: | |||||||||||||||||
立项依据 | 依据1: | |||||||||||||||||
依据2: | ||||||||||||||||||
依据3: | ||||||||||||||||||
立项资料清 单 | 1、农业部批准下达资金文件 | 2、项目任务书 | ||||||||||||||||
3、 | 4、 | |||||||||||||||||
5、 | 6、 | |||||||||||||||||
7、 | 8、 | |||||||||||||||||
2、项目实施情况 | ||||||||||||||||||
项目目标 | 目标1: | |||||||||||||||||
目标2: | ||||||||||||||||||
目标3: | ||||||||||||||||||
项目资金 投入情况 | 中央财政拨款到位时间 | 年 月 日 | 其它方式筹款到位时间 | 年 月 日 | ||||||||||||||
项目参加 人员情况 | 项目总人数 | 人 | ||||||||||||||||
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其它人员 | ||||||||||||||||
项目管理 情况 | 项目管理办法 | 有 办法名称:1、 2、 3、 无 | ||||||||||||||||
项目其他合作单位 | 1、 | 合作 方式 | 合同 行政隶属 其它 | |||||||||||||||
2、 | ||||||||||||||||||
3、 | ||||||||||||||||||
项目财务 运行情况 | 项目资金 实际支出 | 万元 | ||||||||||||||||
资金管理办法 | 有 办法名称:1、《********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 无 | |||||||||||||||||
3、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 | ||||||||||||||||||
实际 完成 情况 | 项目 完成内容 | |||||||||||||||||
项目 社会效益 | ||||||||||||||||||
项目 经济效益 | ||||||||||||||||||
项目是否 有总结报告 | 有无 | |||||||||||||||||
| 1、 |
*:项目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填列其他方面的“项目收益”情况。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
(一)项目定位(10%) | |||
序号 | 权重 | 得分 | |
1.1 | 说明: 依据: | 25% | |
1.2 | 说明: 依据: | 25% | |
1.3 | 说明: 依据: | 25% | |
1.4 | 说明: 依据: | 25% | |
| |||
序号 | 权重 | 得分 | |
2.1 | 说明: 依据: | 35% | |
2.2 | 说明: 依据: | 35% | |
2.3 | 说明: 依据: | 30% | |
|
(三)项目管理(45%) | |||
序号 | 权重 | 得分 | |
3.1 | 说明: 依据: | 10% | |
3.2 | 说明: 依据: | 60% | |
3.3 | 说明: 依据: | 30% | |
| |||
序号 | 权重 | 得分 | |
4.1 | 说明: 依据: | 40% | |
4.2 | 说明: 依据: | 40% | |
4.3 | 说明: 依据: | 20% | |
| |||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各海区渔政局不用填写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2:
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分项目绩效报告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立项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3、项目定位
4、项目计划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6、预期主要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目标及工作内容有无调整
(二)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三)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四)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五)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
(一)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目标
2、长期目标
3、效率目标
(二)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实施后实际效果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等
(三)绩效目标实现带来的具体影响,包括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具体体现;项目实施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包括预算安排、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需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按类别填报自评表)
(二)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四)项目实施情况的影像资料
(五)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3:2010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表1: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模块 | 一级问题 | 二级问题 | 打分说明 | 自评分 |
项目定位(10%) |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明确(25%) | 项目是否有结果导向、简洁明确的绩效目标(40%)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目标或部门的工作目标(30%) | 符合100分,不符合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政策依据(30%)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设计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项目在设计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没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的方法(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25%) | 项目是否与已实施的其它项目不重复(4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农业部门或交通海事部门的救助补助项目不重复(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通过市场运行的项目不重复(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人(25%) | 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确(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计划(10%)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计划(35%) | 是否有明确的实施办法(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安排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4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执行中是否有效弥补了计划存在的缺陷(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35%)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绩效目标(2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有有效的手段来收集渔船、渔政船参加救助的信息(40%) | 是100分,否0分 | |||
对参加救助的渔船、渔政船奖励资金的发放是否具体、量化(4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补助资金是否能落实到参与救助的渔船、渔政船(40%) | 是100分,否0分 | ||
执行单位对渔船、渔政船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30%) | 是100分,否0分 | |||
渔船、渔政船救助补助资金的调整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管理(45%) | 项目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是否有明确的责任(10%) | 本项目是否明确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本项目是否明确了参与救助的渔船、渔政船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业务管理是否有效(60%) | 渔民是否知道有海难救助补助以及项目资金发放标准(20%) | 是100分,否0分 | ||
渔船参加了渔业海难救助,是否会及时将此情况告知渔业部门,以此申请渔业海难救助补助(20%) | 是100分,否0分 | |||
申报海难救助的渔船,其救助行为的真实性是否经过了核实(20%) | 是100分,否0分 | |||
获知有救助行为的渔船或渔政船后,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其救助行为信息录入中国渔政指挥系统的海难救助补助子系统(40%) | 是100分,否0分 | |||
财务管理是否有效(30%) | 渔业部门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财务信息形成与反馈机制(25%)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25%) | 是100分,否0分 | |||
渔业部门是否不存在侵占参与救助渔船渔业补助资金的行为(2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有事后检查核实手段(15%) | 是100分,否0分 | |||
会计核算是否合规(15%)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结果(35%) | 项目是否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40%) | 是否调动了参加渔业海难救助渔船的积极性(50%) | 是100分,否0分 | |
参与海难救助的渔船是否明显增加(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长期绩效目标(40%) | 救助成功率是否逐年提高(40%) | 是100分,否0分 | ||
自发、自觉的渔船互救行为是否增加(30%) | 是100分,否0分 | |||
渔业海难事故死亡率是否因互救行为的增加而减少(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效率绩效目标(20%) | 项目的实施,是否以较小的成本较大程度的调动了社会救助力量,达到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有效提高救助成功率的效率绩效目标(50%) | 是100分,否0分 |
表2:渔船救生筏配备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模块 | 一级问题 | 二级问题 | 打分说明 | 自评分 |
项目定位(10%) |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明确(25%) | 项目是否有结果导向、简洁明确的绩效目标(34%)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目标或部门的工作目标(33%) | 符合100分,不符合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政策依据(33%)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设计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项目在设计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没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的方法(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25%) | 项目是否与已实施的项目不重复(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通过市场运行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人(25%) | 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确(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计划(10%)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计划(35%) | 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执行中是否有效弥补了计划存在的缺陷(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35%)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绩效目标(3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有项目绩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机制(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具体、量化(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有挑战性(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项目资金是否有效用于实现项目目标(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的调整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管理(45%) | 项目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是否有明确的责任(10%) | 部门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明确了参与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业务管理是否有效(60%) | 是否按照农业部救生筏配备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进行操作(40%) | 严格按照农业部救生筏配备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100分,没有严格按执行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0分 | ||
是否选用了船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30%) | 是100分,否0分 | |||
补助的渔船是否是"三证"齐全、有效的渔船(30%) | 是100分,否0分 | |||
财务管理是否有效(30%) | 部门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财务信息形成与反馈机制(25%) | 是100分,否0分 | ||
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25%) | 资金支出合规性主要指专款专用,有无大额付现、挤占、挪用现象,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地方配套是否到位(20%) | 按照地方到位资金占实施方案中地方配套资金的百分比得分。地方配套包括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如果实施方案中地方未配套资金视同满分。 | |||
预算执行与批复是否相符(15%) | 按照相符的百分比得分 | |||
会计核算是否合规(15%) | 会计核算合规性主要指专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有无白条入账现象等,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项目结果(35%) | 项目是否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40%) | 是否完成批复任务的数量(55%) | 按照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得分 | |
项目实施是否提高了渔船自救互救能力(45%) | 提高了渔船自救互救能力100分,没有提高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长期绩效目标(40%) | 是否达到项目设计目标(50%) | 按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百分比得分 | ||
是否组织售后质量跟踪服务(25%) | 组织了售后质量跟踪服务100分,没有组织0分 | |||
是否组织技术培训服务(25%) | 组织了技术培训与服务100分,没有组织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效率绩效目标(20%) | 项目是否采取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所有的效率绩效目标(50%) | 是100分,否0分 |
表3:渔业船东船长培训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模块 | 一级问题 | 二级问题 | 打分说明 | 自评分 |
项目定位(10%) |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明确(25%) | 项目是否有结果导向、简洁明确的绩效目标(34%)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目标或部门的工作目标(33%) | 符合100分,不符合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政策依据(33%)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设计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项目在设计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没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的方法(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25%) | 项目是否与已实施的项目不重复(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通过市场运行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人(25%) | 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确(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计划(10%)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计划(35%) | 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执行中是否有效弥补了计划存在的缺陷(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35%)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绩效目标(3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有项目绩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机制(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具体、量化(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有挑战性(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项目资金是否有效用于实现项目目标(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的调整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管理(45%) | 项目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是否有明确的责任(10%) | 部门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明确了参与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业务管理是否有效(60%) | 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是否按农业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40%) | 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的100分,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0分 | ||
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是否合理(30%) | 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合理100分,不合理0分 | |||
培训效果有无考核检查机制(30%) | 有考核检查机制的100分,没有的0分 | |||
财务管理是否有效(30%) | 部门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财务信息形成与反馈机制(25%) | 是100分,否0分 | ||
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25%) | 资金支出合规性主要指专款专用,有无大额付现、挤占、挪用现象,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地方配套是否到位(20%) | 按照地方到位资金占实施方案中地方配套资金的百分比得分。地方配套包括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如果实施方案中地方未配套资金视同满分。 | |||
预算执行与批复是否相符(15%) | 按照相符的百分比得分 | |||
会计核算是否合规(15%) | 会计核算合规性主要指专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有无白条入账现象等,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项目结果(35%) | 项目是否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40%) | 培训目标计划是否完成(60%) | 按照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得分 | |
培训质量是否达到要求(40%) | 达到要求100分,没有达到的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长期绩效目标(40%) | 通过实施培训计划是否达到提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50%) | 达到了提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100分,没有达到0分 | ||
通过实施培训计划是否提高了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技能(50%) | 提高了船东船长生产技能100分,没有提高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效率绩效目标(20%) | 项目是否采取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所有的效率绩效目标(50%) | 是100分,否0分 |
表4: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维护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模块 | 一级问题 | 二级问题 | 打分说明 | 自评分 |
项目定位(10%) |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明确(25%) | 项目是否有结果导向、简洁明确的绩效目标(34%)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目标或部门的工作目标(33%) | 符合100分,不符合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政策依据(33%)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设计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项目在设计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没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的方法(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25%) | 项目是否与已实施的项目不重复(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通过市场运行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人(25%) | 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确(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计划(10%)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计划(35%) | 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执行中是否有效弥补了计划存在的缺陷(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35%)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绩效目标(3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有项目绩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机制(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具体、量化(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有挑战性(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项目资金是否有效用于实现项目目标(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的调整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管理(45%) | 项目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是否有明确的责任(10%) | 部门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明确了参与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业务管理是否有效(60%) | 岸台值班制度是否执行(30%) | 是100分,否0分 | ||
岸台设备运行是否正常(3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配备专职值班人员(30%) | 按照配备专职值班人员的岸台数占本省岸台总数的百分比得分 | |||
是否参与有效抢险救助(10%) | 是100分,否0分 | |||
财务管理是否有效(30%) | 部门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财务信息形成与反馈机制(25%) | 是100分,否0分 | ||
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25%) | 资金支出合规性主要指专款专用,有无大额付现、挤占、挪用现象,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预算执行与批复是否相符(15%) | 按照相符的百分比得分 | |||
地方配套是否到位(20%) | 按照地方到位资金占实施方案中地方配套资金的百分比得分。如果实施方案中地方没有配套资金视同满分。 | |||
会计核算是否合规(15%) | 会计核算合规性主要指专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有无白条入账现象等,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项目结果(35%) | 项目是否实现了绩效目标(80%) | 加强岸台管理和通信保障能力(40%) | 有显著改善100分,有改善作用50分,没有改善作用0分 | |
确保岸台设备保养维护及时,各项功能实现(40%) | 设备保养维护及时100分,一般50分,设备故障未维修0分 | |||
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20%) | 有显著改善100分,有改善作用50分,没有改善作用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效率绩效目标(20%) | 项目是否采取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所有的效率绩效目标(50%) | 是100分,否0分 |
表5:渔用对讲机配备补助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模块 | 一级问题 | 二级问题 | 打分说明 | 自评分 |
项目定位(10%) |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具体明确(25%) | 项目是否有结果导向、简洁明确的绩效目标(34%)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目标或部门的工作目标(33%) | 符合100分,不符合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政策依据(33%) | 有100分,无0分 | |||
项目的设计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25%) | 项目在设计上是否避免了重大缺陷(50%) | 是100分,否0分 | ||
是否没有能够更好地实现项目目标的方法(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25%) | 项目是否与已实施的项目不重复(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与通过市场运行的项目不重复(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受益人(25%) | 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是否定位正确(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支出是否有效用于项目服务对象或受益人(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计划(10%) | 项目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计划(35%) | 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要求(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执行中是否有效弥补了计划存在的缺陷(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35%)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绩效目标(3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有项目绩效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机制(3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具体、量化(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绩效指标是否有挑战性(2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合理?(30%) | 项目资金是否有效用于实现项目目标(34%)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资金使用的调整是否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规定(33%)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管理(45%) | 项目的管理者和参与者是否有明确的责任(10%) | 部门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部门是否明确了参与者的责任(50%) | 是100分,否0分 | |||
业务管理是否有效(60%) | 新型渔用对讲机设备是否具有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型式认可证书(40%) | 是100分,否0分 | ||
新型渔用对讲机设备的发放范围是否是“三证”齐全有效的海洋渔船(30%) | 是100分,否0分 | |||
新型渔用对讲机安装完成后,省级(市级或县级)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对安装渔船进行登记造册(30%) | 是100分,否0分 | |||
财务管理是否有效(30%) | 部门是否有规范、有效的财务信息形成与反馈机制(25%) | 是100分,否0分 | ||
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25%) | 资金支出合规性主要指专款专用,有无大额付现、挤占、挪用现象,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预算执行与批复是否相符(15%) | 按照相符的百分比得分 | |||
地方配套是否到位(20%) | 按照地方到位资金占实施方案中地方配套资金的百分比得分。如果实施方案中地方没有配套资金视同满分。 | |||
会计核算是否合规(15%) | 会计核算合规性主要指专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有无白条入账现象等,按照样本合规百分比得分 | |||
项目结果(35%) | 项目是否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40%) | 新型渔用对讲机配备数量是否完成(75%) | 按照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得分 | |
是否调动渔民配备安全通信设备的积极性(25%)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长期绩效目标(40%) | 设备的配备补贴是否推广了新型渔用对讲机的配备(100%) | 新型渔用对讲机的配备数量有较大提升100分,提升或促进一般50分,提升或促进不明显1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效率绩效目标(20%) | 项目是否采取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措施(50%) | 是100分,否0分 | ||
项目是否实现了所有的效率绩效目标(50%) | 是100分,否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