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3:41: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2009年11月21日凌晨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65人受伤。为认真吸取“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电[2009]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是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期。随着气温下降,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不断增多,全市已经进入一个季节性事故多发的循环周期,事故防范的压力趋紧。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严压态势,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全面防范事故,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二、立即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12月初开始,立即集中组织开展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恶劣天气条件下管控措施落实,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冬季车辆防事故工作;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渡口和渡船的安全监管和巡航检查,严禁船舶冒险航行。建筑施工方面: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等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三违”、野蛮施工、超进度、赶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市政管网维护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加强对商场、宾馆、网吧、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关闭取缔违规违章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在基层覆盖率。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方面:加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违章、冒险作业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企业认真抓好重点生产设施、装置和设备的检修及防寒保暖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装置泄漏、爆炸等恶性事故发生;深化“小化工”整顿关闭行动,继续做好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化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烟花爆竹方面:针对烟花爆竹行业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狠抓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五项措施的落实,依法从严打击“四私”行为。
从12月上旬起,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安委会将对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针对冬季事故防范特点,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要认真做好雾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落实预防措施,做到超前防范、有效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江苏省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