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为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交流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救助管理事业深入发展,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湖北省民政厅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组委会主办,武汉市民政局承办的第六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将于2011年9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本届交流会主题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为做好经验材料征集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交流内容可参考以下方向,题目自拟。
1、从源头预防儿童流浪的做法和措施;
2、健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创新;
4、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的做法;
5、对受助流浪儿童采取的分类施教措施;
6、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7、流浪儿童回归安置措施;
8、其他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相关的工作经验与理论探讨。
二、具体要求
1、文章题目、体裁自定,每篇不超过4000字。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文章封面注明作者详细资料和联系方式。主、承办单位将邀请入选作者参加交流会。
3、文章标题用二号字,内容用三号字,字体为仿宋体。
4、征集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5、请各地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组织工作,统一将稿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报材料不超过10篇且在主题方面各有侧重。
联系人:杨洋,010-58123264。
邮 箱:jzhfs@mca.gov.cn。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事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为进一步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交流探讨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救助管理事业深入发展,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湖北省民政厅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组委会主办,武汉市民政局承办的第六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将于2011年9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本届交流会主题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为做好经验材料征集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交流内容可参考以下方向,题目自拟。
1、从源头预防儿童流浪的做法和措施;
2、健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创新;
4、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的做法;
5、对受助流浪儿童采取的分类施教措施;
6、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7、流浪儿童回归安置措施;
8、其他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相关的工作经验与理论探讨。
二、具体要求
1、文章题目、体裁自定,每篇不超过4000字。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文章封面注明作者详细资料和联系方式。主、承办单位将邀请入选作者参加交流会。
3、文章标题用二号字,内容用三号字,字体为仿宋体。
4、征集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5、请各地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组织工作,统一将稿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报材料不超过10篇且在主题方面各有侧重。
联系人:杨洋,010-58123264。
邮 箱:jzhfs@mca.gov.cn。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