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委秘书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08年民生工作实施

2020年07月22日21:55:45
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委秘书处
发布文号: 州委秘发[2008]67号
各县市委、政府,州直各部门、各单位,省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2008年民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八月十七日
甘南州2008年民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州委、州政府决定,利用 8、9、10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关注民生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彻省委“四抓三支撑”总体思路和州委“1522253”发展战略,高度关注民生,全面落实省、州确定的民生工作若干实事,切实做到改革、发展成果由全州各族人民共享,集中解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州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关注民生活动,全面落实2008年省、州确定的22个方面的民生工作实事,使农牧村交通、水利、能源、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农牧村特困户、贫困户、五保户、贫困僧尼,以及老弱病残、孤寡老人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城区长期居住的农业人口户籍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困难家庭学生得到可靠资助;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城市和农牧村低保和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传播互助互爱、团结和谐的道德风尚,唤起社会各界关爱弱势群体的热情,在全州上下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民生、社会帮扶民生、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1.实施农牧村人口饮水安全项目。多渠道筹资1700万元,新建饮水安全工程80处,使8县(市)60个乡(镇)97个行政村的6456户 32300人用上安全、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此项工作由州水电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2.实施农牧村公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9700万元,组织实施185个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新改建农牧村公路1400公里,新建12个乡镇客运站、136个行政村汽车停靠站(点)。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70%的建设任务。此项工作由州交通局和州运输管理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3.实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整合农村能源建设、地震灾后重建和扶贫整村推进等资金,在临潭、卓尼、迭部、舟曲、合作5县31个乡(镇)75个行政村新建5600口沼气池和10个村级沼气用户服务点,基本解决这些农户60%左右的生活燃料问题。此项工作由州农林局牵头,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4.实施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户特困群众的住房进行改造建设,由省、州、县(市)三级分别筹措资金,每户补助6000元,户均改造建设3间房屋(每间18平方米左右)。此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5.实施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按照“整县推进”的要求,每年安排一个县,今年从迭部县开始,新建6个建设规模不低于300平方米、具备“三室一厅两场”(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多功能厅,篮球场、露天演出场或舞台)功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全州农牧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的地方,再新建或改建120个不少于20平方米的“农牧民书屋”。此项工作由州文化出版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6.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养老补贴制度。现任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财政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设立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月缴费额暂定为每人每月140元,其中财政补贴70%,个人缴费30%(42元)计入个人账户,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每人每月养老金发放不低于150元,计全年不少于1800元。以后每年新增的村干部,逐年滚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对连续任职十年以上的已离任村干部,发放一次性离任补贴,补助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即将出台的《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办法》执行。此项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7.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确保每生每年1000元(包括小学、初中学生)。提高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农村小学每年每生均达到240元、初中达到375元,县(市)镇小学达到255元、初中达到39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以上。另外,从今年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免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此项工作由州教育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8.对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特岗教师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从2008年起,到我州农牧村中小学任教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暂缓就业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从到农牧村学校报到且正式上岗满一年后,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以奖代补津贴,连续补助4年,按学期发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中,符合“以奖代补”政策规定的,在3年服务期满后,经县(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与其签订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协议,自正式转入当地公派中小学教师的新学年开始,享受以奖代补政策,补助期限为3年。此项工作由州教育局牵头,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州编委办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9.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全州8县市所有被全国普通高校(包括民办和独立院校学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已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由本人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后,经县市教育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报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今年力争助学贷款学生达到2000名。把这项针对贫困地区的金融助学政策宣传好、利用好。此项工作由州教育局牵头,州人行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0.实施寄宿制学校学生大灶建设工程。整合地震灾后教育设施重建资金、各类社会捐助资金和州县市财政配套资金等,改造或新建100所寄宿制学校大灶。每个学生大灶投资20万元左右,并统筹解决寄宿生的洗澡、洗衣、理发和开水供应等困难。大灶厨师实行学校聘任制,工资全部由县(市)财政承担。此项工作由州教育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1.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好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投资,新建舟曲、卓尼、夏河3个县级综合医院,改扩建39个乡镇卫生院、19个村级卫生室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援建资金,在舟曲县新建5所乡镇卫生院和10个村级卫生室,在迭部县新建7所乡镇卫生院。此项工作由州卫生局牵头,州红十字协会、州发改委配合,各有关县(市)组织实施。
1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牧民的补助标准。凡参加农牧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群众每人每年各级财政的参合补助标准,在2007年每人每年40元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人均达到80元。同时,适当提高住院补助比例、起付线标准、报销封顶线和年累计住院补助封顶线,使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15%以下。继续动员广大农牧民群众参加新农合,全州参加新农合的农牧民达到50万人以上,参合率达到95%以上。此项工作由州卫生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3.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全州原来未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使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扩大到80%以上,人数扩大到8.3万人以上。此项工作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4.提高农牧村低保省级补助标准,稳定城市低保人口的物价补贴。今年农牧村低保省级补助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每人每月达到35元。城市低保人口的物价补贴在原28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每人每月达到43元,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此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5.实施廉租住房建设。继续为790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同时,计划新建612套306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其中年内开工建设190套9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实行省、州、县三级财政按比例配套。此项工作由州建设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各有关县(市)组织实施。
16.建立县市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年内10%以上的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实现集中供养。今年全州新建9个农牧村中心敬老院和2个五保户集中供养点,入住供养人数达到4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10%以上。此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建设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7.基本解决在城市居住的农牧民的户籍问题。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基本解决在城镇居住的农牧民的城镇户籍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尽快纳入城市低保和医保范围。此项工作由州公安局牵头,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8.多渠道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按照“双向选择”要求,基本解决全州国民教育序列第一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缺编人员和“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力争解决1500名以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继续实施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就业。同时,采取部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财政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自主创业。此项工作由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19.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要在3个月内保证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已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岗位补贴标准按新的最低工资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合作市每人每月580元,其它各县每人每月540元。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资金有困难的,要帮助提供小额贴息贷款。此项工作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和有关金融机构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20.切实落实扶贫济困病床设置和医疗费减免补贴制度。全州各医院设置扶贫济困病床不少于核定病床数的10%,每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住院费用的减免标准不低于20%。各医院设置济困病床所需减免的收费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即州级医疗单位每年10万元,人口10万以上的县市4万元,人口10万以下的县市补偿3万元。此项工作由州卫生局牵头,州财政局、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21.建立70岁以上农牧村高龄老人参合费政府补助制度。所有70岁以上的农牧村高龄老人(不包括残联、民政、人口委等相关部门已经资助参合的)参加新农合个人交费部分,每人每年20元由各县市财政直接划拨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此项工作由州老龄委办牵头,州卫生局、州民政局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22.将寺庙及贫困僧尼纳入民生工作范围。结合寺院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活动,努力解决一些寺庙突出存在的供水、行路、用电、收看电视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僧尼纳入医保、低保和特困救助等范围。此项工作由州宗教局牵头,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水电局、州民政局、州社保局、州广电局、州电力公司等单位配合,各县市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关注民生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州委、州政府决定成立甘南州关注民生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和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狠抓落实,务求关注民生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职能,抓紧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各家媒体,大力宣传民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重大现实意义。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专版专栏,深入开展以关注民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各乡镇和州直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编发简报、张贴标语、开办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民生、社会关注民生、各界帮扶民生、党和政府解决民生的强大舆论氛围,真正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地级领导干部对口督导县(市)民生工作责任制度,全面负责对口县(市)民生政策落实检查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配合好工作,与县(市)有关方面一起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县(市)内的工作督查,并及时向州上报告有关重要情况。
(四)保障资金需求。全面落实省、州民生工作实事,需要大量的资金做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对于省上已下拔的资金要尽快拔付到位;对于省上已列入项目计划但资金还未下达的,要做好跟踪衔接,抓好落实;需要州、县市配套的资金,要千方百计足额配套;需要财政贴息贷款的,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全力落实贴息贷款。
(五)严格工作考核。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对涉及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的民生问题,认真研究,抓好落实。要建立关注民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关注民生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结束后,州委、州政府将对各县(市)和州直各单位的民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总体评价。
附件1:甘南州关注民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毛生武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周天佑  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李  钰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赵敏学  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安锦龙  州委常委、秘书长
才  智  州委常委、副州长
扎西草  州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自才  州委常委
雷和平  州政府副州长
马晓峰  州政府副州长
杨卓玛  州政府副州长
席必泽  州政府副州长
张金元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
周维颖  州长助理
成  员:韩明生  州委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
马志援  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忠德  州政府副秘书长
黄振光  州政府副秘书长
才让道尔吉  州政府副秘书长、外侨办主任
刘毓临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剑兵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和平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世宁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事局局长
杨  雄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老干局局长
王春华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广电局局长
奂兴义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
南木卡桑结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恒  考 州交通局局长
安旭林 州审计局局长
召玛杰 州教育局局长
杨建国 州民政局局长
宫永祯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寿科 州卫生局局长
赵宏才 州建设局局长
房和平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志才 州水务水电局局长
云丹龙珠 州文化出版局局长
才  尕 州农林局局长
昂  老 州物价局局长
杨昌德 州扶贫办主任
贡保才让 州编委办主任
石华雄 州运输管理局局长
陈志远 人行甘南州分行行长
仇青临 州银监局局长
达  茂 州工商局局长
阿  桑 州国税局局长
拉毛加 州地税局局长
马建功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祁景才 州老龄委办主任
豆格嘉 州总工会主席
王亚男 州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和宣传报道组。
一、办公室
主  任: (暂空)
副主任:韩明生  州委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
杨忠德州政府副秘书长
黄振光州政府副秘书长
才让道尔吉 州政府副秘书长、外侨办主任
刘毓临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剑兵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和平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编报等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李  钰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扎西草州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马志援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安旭林州审计局局长
姚武洲州人事局副局长
李文忠州民政局副局长
马生权州委督查室主任
张林生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年底考核验收的组织落实等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赵敏学  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杨自才  州委常委
周维颖  州长助理
成  员:刘毓临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广电局局长
王双成  州委、州政府政研室副主任
石海峰  州广电局副局长、甘南电视台台长
刘玉良  甘南电台台长
张学虎  甘南报社总编辑
徐仲英  《甘肃日报》驻甘南记者站站长
张红霞甘肃人民广播电台驻甘南记者站站长
包建斌  《甘肃经济日报》驻甘南记者站站长
张  平州政府信息技术科科长
马  旭  《甘南发展》编辑部主任
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2:各县市民生工作督导领导名单
一、合作市
州委常委、合作市委书记冯文戈。
二、夏河县
州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扎东。
三、玛曲县
州委常委、纪委书记扎西草。
四、碌曲县
州政协副主席安公。
五、舟曲县
州政府副州长马晓峰。
六、迭部县
州政协副主席杨加措。
七、临潭县
州政协副主席马昕明。
八、卓尼县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生。
更正通知
原州委秘发(2008)67号文件因校对有误,以此件为准,前件请自行销毁。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