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政办字[2006]205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经过半年多的紧张工作,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基本完成。但根据国务院[2006]17号文件要求和群众举报及核实的情况看,我市前一阶段大中型水库移民统计工作还存在着对文件理解不准确和错报等现象。为了严肃工作,切实做好这项利民工程,保持社会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请各旗县市区政府立即对本地大中型水库登记移民进行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国家出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做好这项利民工程,关键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核实统计准确。从前一阶段工作反映出的情况看,少数旗县市区对移民工作的认识不高,有的没有成立相应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即使成立了也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利民工程,要求各旗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建立起政府负总责的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经费,实事求是地开展好移民登记的重新核定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理解有关移民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移民重新核定工作
移民统计核实和后期扶持工作程序复杂,涉及人口众多,要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准确真实,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入理解国发[2006]17号和国家发改委[2006]2500号等有关移民文件精神,严把移民登记界限,划清此次移民扶持对象,精心组织好本地区已登记移民的重新核定工作,坚决肃清前一阶段因划界不清、虚报、误报、谎报的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移民”,认真排查,清除“水分”。如因此次重新核定不实,致使当地在移民登记工作及今后的后期扶持阶段,特别是资金发放过程中造成社会不稳定等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抓紧时间,及时上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务于2007年1月5日前完成已登记移民人口的重新核定工作,以旗县市区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将核定后的统计数据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水务局。2007年1月5日至10日,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重新核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落实好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工作
我市下一阶段移民中心工作是在做好统计核定的基础上,按照国发[2006]17号文件提出的“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基本原则,由各旗县市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工作。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应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形成具体方案,逐级上报,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汇总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