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政干部“下基层面对面答疑惑解难题”下访活动实施细则的通

2020年07月23日02:47:1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党政干部下访工作会议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信访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党政干部“下基层、面对面,答疑惑、解难题”下访活动实施细则》,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好的做法请及时报市纪委办室。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八日?

开展党政干部“下基层 面对面 答疑惑解难题”下访活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畅通信访渠道,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化解基层矛盾,凝聚民心民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开展党政干部“下基层、面对面,答疑惑、解难题”下访活动(以下简称下访活动)实施细则。

第二条下访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党政干部改进作风,走出机关,走向社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条下访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重心下移、工作前置、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建立健全党政干部下访机制,引导党政干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把下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二章下访内容


第四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了解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持、引导和带领广大群众创业致富的情况。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基层干部作风及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五)基层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第五条下访活动应与推进党委、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结合,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政干部的综合素质相结合,与扶贫济困、促进全民创业相结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位,把党委、政府扶贫致富措施落实到位,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第三章下访形式


第六条定期下访。各级党政干部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五章要求定期下访,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下访。

第七条定点下访。各级党政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确定下访地点,做到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去,重大政策出台后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地方必去。

第八条预约下访。针对一些重点信访问题,主动约请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

第九条专题下访。带着群众反映的某一类问题,专题到实地调查处理解决。

第十条联合下访。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复杂疑难问题,应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地会商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上门回访。对下访过程中已经处理并答复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有关措施和处理意见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有无新情况出现、新矛盾产生。


第四章下访程序


第十二条事前预告,搞好对接。各级党政干部应根据职责分工确定访工作联系点。下访前,下访干部要主动与联系点搞好对接,提前将下访人员及其分工范围,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程序、电话号码等情况告知联系点群众,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第十三条梳理问题,研究方案。信访部门应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排查掌握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并告知相关领导或部门,便于及时掌握基层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有关镇村、办事处、企业要提前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工作,与下访干部提前交流,提高下访活动针对性。下访干部要根据收集梳理的问题,提前研究确定好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组织下访,解决问题。党政干部要按照提前告知的时间,准时到点下访,接待群众。要确保下访的次数和时间,保证各级干部的下访率。接待中应做到主动、热情,认真填写下访工作记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明确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下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下访受理的各类问题,由下访干部全程负责,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负责监督落实。对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问题,必须给予明确的答复或处理措施。简单问题当场办结,一般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疑难复杂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95%以上。
(二)对不按时下访、不及时处理问题、激化矛盾、替基层干部“捂盖子”、借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等行为;或因在下访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发生重大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第五章下访要求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下访。
(一)市四套班子领导每半年到联系点集中下访一次;
(二)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点集中下访一次以上;
(三)镇(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点下访二次以上;
(四)市党政领导接待日每季度安排到县(市)、区接访一次;县(市)、区党政领导接待日每月安排到镇(街道)接访一次。
每次下访至少要专访6-8户农户、贫困户或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七条下访活动应立足解决问题,维护稳定。接访的问题必须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定质量、包解决。
(一)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应负责解决到位;
(二)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宣传政策,讲清道理,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三)对一些政策性强、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先稳定群众情绪,再带回去研究,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集中会办处理;
(四)对不合理诉求,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给予明确解答;对无理纠缠的,要批评教育,动员息访。

第十八条下访干部应建立下访记录和台帐。具体内容包括:
(一)下访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二)活动内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已解决的问题;
(四)尚未解决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解决问题的方案等。

第十九条党政干部下访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群众工作纪律,把握政策、讲求方法、文明接访、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切实做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心与心沟通。每次下访要做到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或企业负担。


第六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二十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部门各负其责”的下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相应成立党政干部下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下访工作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在市党政干部下访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访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奖惩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级下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下访活动的督查和指导,确保下访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负责搜集整理下访工作情况(包括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定期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各级下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下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下访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并对下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十四条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上下联动、限时办结、双向承诺办理、接访领导跟踪督办、处理结果公示、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中共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徐州市监察局、徐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