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的通知

2020年07月28日23:12: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发改局、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物流业呈现快速、健康的发展,在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力、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准确、及时掌握我市重点物流企业运营情况,把握物流行业运行态势,更好的为物流企业服务,根据市领导要求,决定建立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已认定的45家省市重点物流企业中建立联系工作网络,明确联系人员。请各重点企业按附表1要求,请于11月10日前传至我委。
二、实施物流行业月报制度。请各重点企业按附表2要求,于次月12日前将月度运营完成情况报送。
建立市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是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和考核、申报扶持项目的条件依据之一。各重点物流企业要积极支持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填报,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性。
联系人:陈昌芳 电话/传真:83639037
手 机:13611586072 电子邮箱:nuaaccf@126.com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重点物流企业快报工作联系表(略)
附件2:南京市重点物流企业运营情况表(月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