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粮办展[2008]82号
发布文号: 国粮办展[2008]82号
四川、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汶川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请你们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灾区粮油供应的同时,积极做好灾情统计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灾情,以利于顺利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统计报告内容包括粮食仓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军供点等单位的人员伤亡情况,设施、设备、粮食(油)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请你们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灾情统计汇总以后报送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联系人:彭扬,电话:010-63906904,传真:010-63906909,E-mail:cangchu@chinagrain.gov.cn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