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襄统函[2007]14号
市驻市中央、省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12月26日召开全市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国家、省统计局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会议精神;讲解劳动工资统计、职工增减变动等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填报口径、范围和布置2008年劳动工资统计定期季报表任务,并对2008年劳动工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工作安排。
二、会议参加人员、时间、地点。驻市中央、省属单位,市直各部、办、委、局(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应派一名负责劳动统计人员于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襄樊市委党校教学大楼二楼学术报告厅(襄城十字街)参加会议,会期半天。
三、2007年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报送时间
1、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报送时间。各直报单位于2008年1月3日前送审“劳动统计基层年报”102―1表。有汇总任务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将所属基层单位填报的“劳动统计基层年报”102―1表收齐、审核后,按行业分单位,分别将国有、集体、其他经济汇总为301、302表,并把各基层单位报送的102―1表和汇总表于2008年1月8日前一并送审。
2、2008年劳动统计定期季报报送时间。劳动统计季报202―1表,各直报单位于季后3日前送审,有汇总任务的主管部门将所属基层单位填报的“劳动统计基层季报”202―1表收齐、审核、汇总后的“401”表于季后5日前一并送审。
四、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人员准时与会,并要及时、准确地完成报表上报任务;对于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的单位,将按《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查处。联系电话:市统计局人口科3575921。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发布文号: 襄统函[2007]14号
市驻市中央、省属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12月26日召开全市2007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传达国家、省统计局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会议精神;讲解劳动工资统计、职工增减变动等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填报口径、范围和布置2008年劳动工资统计定期季报表任务,并对2008年劳动工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工作安排。
二、会议参加人员、时间、地点。驻市中央、省属单位,市直各部、办、委、局(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应派一名负责劳动统计人员于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襄樊市委党校教学大楼二楼学术报告厅(襄城十字街)参加会议,会期半天。
三、2007年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报送时间
1、2007年劳动统计年报报送时间。各直报单位于2008年1月3日前送审“劳动统计基层年报”102―1表。有汇总任务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将所属基层单位填报的“劳动统计基层年报”102―1表收齐、审核后,按行业分单位,分别将国有、集体、其他经济汇总为301、302表,并把各基层单位报送的102―1表和汇总表于2008年1月8日前一并送审。
2、2008年劳动统计定期季报报送时间。劳动统计季报202―1表,各直报单位于季后3日前送审,有汇总任务的主管部门将所属基层单位填报的“劳动统计基层季报”202―1表收齐、审核、汇总后的“401”表于季后5日前一并送审。
四、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人员准时与会,并要及时、准确地完成报表上报任务;对于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的单位,将按《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查处。联系电话:市统计局人口科3575921。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