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黄冈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
为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分工合理、方便快捷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和《省机构编制委会员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编办发〔2007〕21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为主题,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基层卫生服务供给为目标,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乡一体化进程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黄冈市区、武穴市、麻城市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形成基本医疗首诊在社区,疑难重症等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良性运行的双向转诊机制,并实现基层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体系健全、管理规范、措施得力、疾病有效控制的格局。
根据国家目前发展社区卫生工作整体部署,我市的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以黄冈市区为主,武穴、麻城两市也应开展此项工作。黄冈市区的社区卫生工作由黄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的原则,2007年为试点启动阶段,2008年全面开展。武穴、麻城两市,2007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探索,2008年兴办试点,到2010年全面铺开。
三、设置原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应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区域内的卫生资源;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卫生需求,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确保功能到位;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准入标准。
根据卫生区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要求,黄州区人民政府要全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通过重组、改建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设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必须坚持政府举办,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社区卫生服务站坚持政府举办为主,也可采取多元化方式举办,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补充作用。
四、设置规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按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3―10万人的标准,达到70%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要求。具体设置为:
1、黄冈市区:黄冈市区人口约30万人,市区内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武穴市:武穴市城区人口约15万人,城区内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麻城市:麻城市城区人口约33万人,城区内设置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配置
辖区人口每万名居民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2名护士,1名预防保健医师。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为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全市社区卫生工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综合服务等工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责任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及管理;街道办事处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负有重要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扶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部门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制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等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行凭证执业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由申请设置单位向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申请书》和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进行审核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人事与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卫生部门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和聘用办法,制订引进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区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改善、更新的投资。
――物价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和监督。
――教育部门协助做好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积极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财政补助标准、社区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等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及监管办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发展经费。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之列,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精神,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区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用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市、区卫生、财政两部门每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任务的审核情况,由财政直接划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武穴市、麻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按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
电信部门应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医保网络时的入网费、光纤费及网络服务费等给予适当优惠。
城市新区建设时,小区公共设施规划设计应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要求,旧城区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租,应由所属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按市场价进行补偿,计价面积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各级税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逐级向上级税务部门申报减免。对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科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确定全科医学教育基地,规范开展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骨干,公共卫生、护理、中医药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参加脱产2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60%,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参加脱产1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80%,管理人员参加一周以上培训率达90%。社区医护人员须经考核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监督与管理
市、区(市)两级人民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市政府每年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要切实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不得挪作他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将组织专班对补助经费的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费配套不到位、核拨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黄冈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2010)
为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分工合理、方便快捷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和《省机构编制委会员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编办发〔2007〕21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为主题,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基层卫生服务供给为目标,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乡一体化进程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黄冈市区、武穴市、麻城市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形成基本医疗首诊在社区,疑难重症等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良性运行的双向转诊机制,并实现基层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体系健全、管理规范、措施得力、疾病有效控制的格局。
根据国家目前发展社区卫生工作整体部署,我市的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以黄冈市区为主,武穴、麻城两市也应开展此项工作。黄冈市区的社区卫生工作由黄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的原则,2007年为试点启动阶段,2008年全面开展。武穴、麻城两市,2007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探索,2008年兴办试点,到2010年全面铺开。
三、设置原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应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区域内的卫生资源;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卫生需求,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确保功能到位;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准入标准。
根据卫生区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要求,黄州区人民政府要全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通过重组、改建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设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必须坚持政府举办,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社区卫生服务站坚持政府举办为主,也可采取多元化方式举办,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发挥补充作用。
四、设置规划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按照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3―10万人的标准,达到70%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内即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要求。具体设置为:
1、黄冈市区:黄冈市区人口约30万人,市区内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武穴市:武穴市城区人口约15万人,城区内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3、麻城市:麻城市城区人口约33万人,城区内设置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配置
辖区人口每万名居民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2名护士,1名预防保健医师。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为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全市社区卫生工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综合服务等工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责任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及管理;街道办事处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负有重要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扶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部门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制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等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行凭证执业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由申请设置单位向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申请书》和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进行审核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人事与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卫生部门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和聘用办法,制订引进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本地经济和社区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改善、更新的投资。
――物价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和监督。
――教育部门协助做好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积极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相适应的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财政补助标准、社区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等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及监管办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发展经费。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之列,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精神,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区级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用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市、区卫生、财政两部门每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任务的审核情况,由财政直接划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武穴市、麻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按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
电信部门应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入医保网络时的入网费、光纤费及网络服务费等给予适当优惠。
城市新区建设时,小区公共设施规划设计应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要求,旧城区已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租,应由所属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按市场价进行补偿,计价面积按卫生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各级税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逐级向上级税务部门申报减免。对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全科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确定全科医学教育基地,规范开展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骨干,公共卫生、护理、中医药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参加脱产2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60%,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参加脱产1月以上转岗培训率达80%,管理人员参加一周以上培训率达90%。社区医护人员须经考核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监督与管理
市、区(市)两级人民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市政府每年将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要切实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不得挪作他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将组织专班对补助经费的配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费配套不到位、核拨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